安达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4-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二年三月
7-1-1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智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
请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
员会审议通过,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400 号文注册同意。
本次发行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就拟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潜在投资者(以下
简称“潜在战略投资者”)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主承销商已经得到潜在战略投资者的如下保证:其为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目的所提供的所有证照/证件及其他文件均真实、全面、有效、合法。主承销
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
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74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
法》(上证发〔2021〕76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 号)
(以下简称“《承销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2018 年修订)》(中证协发〔2018〕142 号)、《科创
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
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下统称
“相关适用规则”)的相关要求对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委托北京市海问
律师事务所对战略投资者配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基于发行人和潜在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并根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
的核查意见,以及主承销商的相关核查结果,主承销商特就本次战略配售事宜的核查意
见说明如下。
7-1-2
一、 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
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
下属企业;
(3)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
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4)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5)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
(6)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如下:
获配股票限
序号 名称 机构类型
售期限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
1 下简称“中金财富”或“保荐机 24 个月
司
构跟投子公司”)
中金安达智能 1 号员工参与科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2 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12 个月
划(以下简称“中金安达智能 1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号资管计划”)
中金安达智能 2 号员工参与科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3 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12 个月
划(以下简称“中金安达智能 2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号资管计划”)
注: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上述 3 家战略投资者合称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
7-1-3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合规性详见本核查报告第二部分的内容。
《承销指引》第六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4 亿股以上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
过 30 名;1 亿股以上且不足 4 亿股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 20 名;不足 1 亿股的,战
略投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本次发行向 3 家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符合《承销指引》第六
条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和参与规模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 20,202,020 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共有 3 家战略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030,303 股(本
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上限),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 15%,未超过发行
总股数的 20%,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中金财富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承销指引》要求,
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a) 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b) 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c) 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d) 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具体跟投金额将在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中金财富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5%,即 1,010,101 股。因保荐机
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
后确定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的实际认购数量。
中金安达智能 1 号资管计划、中金安达智能 2 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不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同时,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和相关税费的总投资规模
不超过 11,857 万元。
7-1-4
二、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依照《承销规范》、《承销指引》等相关规定选取,具体标准
为:
(1)中金财富(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中金安达智能 1 号资管计划、中金安达智能 2 号资管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9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9891627F
法定代表人 高涛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人民币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粤 海 街 道 海 珠 社 区 科 苑 南 路 2666 号 中 国 华 润 大 厦
注册地址
L4601-L4608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经营范围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股权结构 中金公司持有 100%股权
经核查,中金财富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关联关系
经核查,中金财富系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财富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发行人的
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
7-1-5
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设定限售期。
根据中金财富的确认,并经核查,中金财富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属于“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其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跟
投,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三章关于“保
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金财富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
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
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章程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2)其为本次
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的情形;3)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
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金额的发行人股票。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金财富出具的承诺函,其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经核查中金财富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会计报表,中
金财富的货币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股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5)相关承诺
根据中金财富出具的承诺函,中金财富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
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共 2 个,分别为中金安达智能 1 号资管计划、
中金安达智能 2 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中,中金安达智能
1 号资管计划的认购上限为 10,101 万元,中金安达智能 2 号资管计划的认购上限为 1,756
万元,合计 11,857 万元,以上资管计划的认购上限均包含战略配售经纪佣金。
(1)基本情况
1)中金安达智能 1 号资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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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中金安达智能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VE675
募集资金规模 10,101 万元
管理人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2 年 3 月 9 日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8 日
到期日 2032 年 3 月 8 日
投资类型 权益类
2)中金安达智能 2 号资管计划
产品名称 中金安达智能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VE678
募集资金规模 2,195 万元(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管理人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2 年 3 月 9 日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8 日
到期日 2032 年 3 月 8 日
投资类型 混合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中金公司作为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
理人享有的权利包括:1)按照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投资文件;2)按照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管理人管理费用;3)
按照有关规定和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所产生的权利;4)
根据各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托管人违反各资产管理合同或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及基金业协会;5)自行提供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认定的服务机构为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提供募集、
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6)
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7)
7-1-7
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反洗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相关法规、监管
规定和内部制度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审核,要求投资者签署、提交声明、告
知书等相关文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或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者,管理人有权拒绝
接受其认购、参与申请;8)如委托财产投资出现投资标的到期无法变现、交易对手违
约或其他任何争议、纠纷,管理人有权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处理,处理前述事项的相关
费用由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产承担;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规
定的及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于上述,主承销商认为,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均为其管理人中金
公司。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2022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同意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1)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2)公司的核心员工。其中,公司的核心员工的认定标准为:公司研发部门
的核心员工,以及除研发部门外,其余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根据公司确
认,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均满足前述参与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1、附件 2。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均与发行人或其分公司、子
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中金安达智能 1 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员均为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中金安达智能 2 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员均为发行人的核心员
工,前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备案,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根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1)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
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专
7-1-8
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或制度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2)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管理人合法募集的资金,且符合该
资金的投资方向。
(三)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协议
发行人、主承销商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分别签署了参与此次发行的《广东
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
投配售协议》、《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约定了申购款项、缴款时间及退款安排、锁定期限、保密义务、
违约责任等内容。
发行人、主承销商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分别签署的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协议
的内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内容合法、有效。
(四)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根据发行人、主承销商、战略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函以及《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
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经核查,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承销指引》第
九条规定的以下禁止性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
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返还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发行人上市后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委任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
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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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
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五)律师核查意见
主承销商聘请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中的战略投资
者符合《实施办法》《承销指引》等相关适用规则中对于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和配售资
格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六)主承销商核查结论
主承销商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实施办
法》《承销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
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战略
配售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7-1-10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11
附件 1:中金安达智能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名单
认购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认购比例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员工类别
(万元)
高级管理人
1 刘飞 总经理 6,000 59.40% 发行人
员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 何玉姣 销售总监 1,420 14.06% Anda Automation 核心员工
(Hong Kong) Limited
3 刘勇 行政总监 350 3.4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高级管理人
4 易伟桃 226 2.24% 发行人
书 员
5 胡适 品质总监 198 1.96% 发行人 核心员工
6 袁菊红 证券事务代表 188 1.86% 发行人 核心员工
高级管理人
7 张攀武 副总经理 150 1.49% 发行人
员
高级管理人
8 陈园园 副总经理 140 1.39% 发行人
员
9 王震 技术服务总监 137 1.36%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0 夏旭敏 应用研发副总监 134 1.33%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1 高芳 销管经理 117 1.16%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2 袁柳 销售高级经理 106 1.05% 发行人 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3 林敬薰 销售总监 105 1.04% Anda Automation 核心员工
(Hong Kong) Limited
14 何彩虹 销售高级经理 145 1.44%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5 任强 安达研究院院长 102 1.01% 发行人 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
16 刘红娟 行政总监 100 0.99% 南汉科德科技有限公 核心员工
司
17 刘瀚 信息经理 100 0.99%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8 张成英 总经理特助 100 0.99% 发行人 核心员工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东
19 李建华 子公司副总经理 103 1.02% 莞市安动半导体科技 核心员工
有限公司
20 于美艳 总经理助理 180 1.78% 发行人 核心员工
总计 - 10,101 100.00% - -
注 1:中金安达智能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
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3:中金安达智能 1 号最终实际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待 2022 年 3 月 31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
后确认。
7-1-12
附件 2:中金安达智能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名单
认购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认购比例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员工类别
(万元)
1 袁妮 推广部经理 85 3.8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 彭光姣 技术服务经理 80 3.64%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 李新宁 车间主管 78 3.55% 发行人 核心员工
4 吕冲 中心经理 73 3.33% 发行人 核心员工
5 姜燕平 运营管理经理 69 3.14% 发行人 核心员工
6 刘新根 项目主管 65 2.96% 发行人 核心员工
7 李晓晖 技术服务经理 65 2.96% 发行人 核心员工
8 林顺威 应用研发副经理 63 2.8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9 梁林 项目主管 60 2.73%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0 王湘亚 财务副经理 60 2.73%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1 江乐 机械高级工程师 60 2.73%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2 黄海 技术服务经理 59 2.69%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3 陈天喜 应用研发副经理 58 2.64%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4 李艳彬 项目主管 56 2.55%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5 余伶君 项目主管 55 2.51%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6 张传维 品质经理 52 2.3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7 张建鹤 分公司副总经理 51 2.32% 发行人苏州分公司 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
18 吉守龙 研发总监 50 2.28% 圳市安达自动化软件 核心员工
有限公司
19 杨金龙 机械高级工程师 50 2.28%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0 张世源 机械高级工程师 50 2.28%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1 彭艺 软件高级工程师 50 2.28%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2 夏永平 体系主管 50 2.28%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3 朱洪良 项目主管 46 2.10%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4 张洪波 高级软件工程师 45 2.05%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5 周桃兴 研发经理 42 1.91%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6 林金凤 行政经理 41 1.8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7 毛至琰 硬件高级工程师 41 1.8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8 李维 采购经理 41 1.8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9 梁燕丽 项目专员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东
30 张飞 项目总监 40 1.82% 核心员工
莞市安动半导体科技
7-1-13
认购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认购比例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员工类别
(万元)
有限公司
31 张路 项目主管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2 杨良娟 财务副经理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3 申永杰 项目主管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4 郑光辉 流体所所长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5 张晶晶 总账主管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6 朱祥达 项目专员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7 蒋巨峰 机械高级工程师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8 刘晓娟 项目专员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9 葛家雄 项目专员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40 刘之慧 销管部主管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41 刁鹏智 项目专员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42 许亮 技术服务经理 40 1.82% 发行人苏州分公司 核心员工
43 彭莉 采购主管 40 1.8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总计 - 2,195 100.00% - -
注 1:中金安达智能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
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3:中金安达智能 2 号最终实际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待 2022 年 3 月 31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
后确认。
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