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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5-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司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安达智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40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02,020 股,发行价格为 60.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3,232,31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9,801,236.6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3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原计划投入
的募集资金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调整后占募
 序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
        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
 1                               78,670.98       78,670.98           75,683.62      67.59%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078.01       16,078.01           16,078.01      14.36%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6,294.97        6,294.97           6,294.97        5.62%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13,923.52      12.43%
              合计               117,043.96      117,043.96         111,908.12       100%
      注: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是因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生产经
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致使必须及时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
拟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本次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
4,222.83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4,222.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
 序                              投资总额                                         本次置换资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号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万元)
        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
 1                               78,670.98       75,683.62           120.10         120.10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078.01       16,078.01          3,822.61       3,822.61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6,294.97       6,294.97            280.12         280.12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3,923.52             /              /
              合计               117,043.96     111,908.12          4,222.83       4,222.83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见下文“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是因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3,431,074.33 元(不含增值税),
 其中保荐承销费 82,666,284.69 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坐扣。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约
 为人民币 234.33 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万元)         本次置换资金(万元)

 1              审计及验资费用                          160.38                         160.38

 2                  律师费用                            37.74                          37.74

 3         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费用                       36.21                          36.21

                 合计                                   234.33                         234.33

       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是因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222.83 万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34.33 万元(不含增值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安达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
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