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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智能: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
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审计工作的职
业素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
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
任和义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安动半导体的主营业务是公司在半导体领域重要
战略布局,目前正处于发展期,存在大量资金需求,公司向其给予一定的财务资
助,有利于促进其产品研发及业务开展。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上述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刘奕华、曾亚敏、何俊辉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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