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晶华微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23-04-28
公司代码:688130 公司简称:晶华微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要求,目前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
并设立有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同时,公司结
合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
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4 万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二)新上市的上
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
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将在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吕汉泉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