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皓元医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2-03-05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 WANG YUAN(王
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九胜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其持有的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安
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
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
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
相关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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