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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皓元医药:皓元医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2022-06-08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

                                说明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 WANG YUAN(王
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九胜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其持有的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拟向控股股东
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
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公司已与上述中
介机构签订了有偿聘请协议,上述中介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要求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专业意见或报告,本次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
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