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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皓元医药:皓元医药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6-20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9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上海真金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真金投资”)持有
公司 7,253,71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其中,5,181,227 股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前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2,072,491 股为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
起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景嘉创业”)持有公司 4,201,68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4%、
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泰礼”)持有公司
1,037,04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含泰创投”)持有公司 639,561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61%,
其中,景嘉创业、上海泰礼、含泰创投分别持有的 3,001,202 股、740,745 股、
456,829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前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景嘉创业、上海泰礼、含泰创投分别持有的 1,200,481 股、296,298
股、182,732 股为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景嘉创业、上海泰礼、含泰创投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5,878,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



                                    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真金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不超过 5,203,940 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公司股东真金投资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
     细则》”)的减持特别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
     限制。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景嘉创业、上海泰礼、含泰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4,683,546 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4.5%。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上述股东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符合《特别规定》和《减持细则》的减持特别规定,其中,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日,景嘉创业投资公司期限已满 60 个月,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受限制。上海泰礼投资公司期限已满 48 个月
     但不满 60 个月,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含泰创投投资公司期限不满 36
     个月,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 海 真 金 高 5%以上非第一       7,253,718          6.97% IPO 前取得:5,181,227 股

                                          2
技 术 服 务 业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2,072,491
创业投资中                                                 股(为通过公司 2021 年度
心(有限合                                                 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
伙)                                                       本取得的股份)
上海景嘉创
业接力创业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上                                               IPO 前取得:4,198,776 股
海创业接力                                                 其他方式取得:1,679,511
                5%以上非第一
泰礼创业投                      5,878,287          5.65% 股(为通过公司 2021 年度
                大股东
资中心(有限                                               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
合伙)、上海                                               本取得的股份)
含泰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       4,201,683          4.04% 景嘉创业与上海泰礼、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含泰创投各自执行事务
         伙)                                               合伙人的董事会成员相
         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       1,037,043          1.00% 同;上海泰礼、含泰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投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
         伙)                                               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两

         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         639,561          0.61% 只基金。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878,287          5.65% —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上海真金                         竞价交易减                               首次公开
高技术服                         持,不超过:                             发行前股
             不超过:                             2022/7/11                            自身财
务业创业                 不超    5,203,940 股                  按市场价   份及上市
             5,203,94                                 ~                               务需求
投资中心                过:5%   大宗交易减                          格   后资本公
               0股                                2023/1/10                            及安排
(有限合                         持,不超过:                             积转增股
伙)                             5,203,940 股                                份
上海景嘉
创业接力
创业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竞价交易减
                                                                          首次公开
上海创业                         持,不超过:
                                                                          发行前股
接力泰礼     不超过:    不超    4,683,546 股     2022/7/11
                                                               按市场价   份及上市     自身资
创业投资     4,683,54    过:    大宗交易减           ~
                                                                     格   后资本公     金需求
中心(有       6股       4.5%    持,不超过:     2023/1/10
                                                                          积转增股
限合伙)、                       4,683,546 股
                                                                             份
上海含泰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注:上述减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
                                              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皓元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
如下:
    1、公司股东真金投资、景嘉创业、上海泰礼、含泰创投关于股份锁定期的
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①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②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
偿损失;③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④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
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⑤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公司股东真金投资、景嘉创业、上海泰礼、含泰创投关于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
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
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本企
业所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2)本企业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
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
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
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
责任。
                                   5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因此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相应承诺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