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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皓元医药:皓元医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73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专人送
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
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
和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
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