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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皓元医药:皓元医药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2023-01-07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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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6 日,以 78.19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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