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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坦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9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8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1,732,6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732,6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1.617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1.617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汪东、刘春松、王林、李苒洲因工作出差
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邵咏斌因工作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定高翔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108,016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108,016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108,016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1,732,696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     2,280      100     0       0      0       0
             2021 年限制性    ,175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 关 于 < 公 司 2,280          100       0        0         0            0
             2021 年限制性     ,175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2,280              100       0        0         0            0
             东大会授权董      ,175
             事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4        《关于为控股      2,280    100       0        0         0          0
         子公司提供担       ,175
         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4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 作为激励对象和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 1、2、3 进行了回避
    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柴雨辰、初巧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未列入会议议程的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