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9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8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1,732,6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732,6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1.617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1.617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汪东、刘春松、王林、李苒洲因工作出差
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邵咏斌因工作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定高翔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108,016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108,016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108,016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1,732,696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 2,280 100 0 0 0 0
2021 年限制性 ,175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 关 于 < 公 司 2,280 100 0 0 0 0
2021 年限制性 ,175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2,280 100 0 0 0 0
东大会授权董 ,175
事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4 《关于为控股 2,280 100 0 0 0 0
子公司提供担 ,175
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4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 作为激励对象和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 1、2、3 进行了回避
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柴雨辰、初巧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未列入会议议程的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