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坦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公司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2021年4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
事先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
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至披露日
上年实 占同类业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本次预 业务比 与关联人
关联人 际发生 务比例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计金额 例 累计已发
金额 (%) 差异较大的
(%) 生的交易
原因
金额
1
宁波萃
英化学 2021年3
技术有 月,上市
向关联
限公司 公司与宁
人 购买 2000 1.83% 0 0 -
(以下 波萃英刚
原材料
简称“宁 构成关联
波萃 关系
英”)
2021年3
向关联 月,上市
人销售 宁波萃 公司与宁
400 0.29% 0 0 -
产品、 英 波萃英刚
商品 构成关联
关系
杭州微
源检测 2021年3
向关联 技术有 月,上市
人销售 限公司 公司与杭
500 0.36% 0 0 -
产品、 (以下 州微源刚
商品 简称“杭 构成关联
州微 关系
源”)
合计 290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吴涛
注册资本 706.322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03-02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谷中路(东)288号C幢
经营范围 光致变色材料、化学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
化工原料销售;实验室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与维
修;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具的销售;化学产品的检测服务;专业
化学软件的开发、销售;中药材种植、销售;中药材加工技术的开
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020年度主要财 总资产:1909.0779万元
务数据 净资产;1064.8374万元
2
净利润:22.9838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宁波萃英11.21495%的股份。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
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文杨明
注册资本 24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02-10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通运街366号1幢206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主要财 公司刚成立不久,暂无财务数据。
务数据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杭州微源50%的股份。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双方根
据在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不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
3
允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具体情况签订对应合
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
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
要业务 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
将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
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亮 鞠宏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