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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坦科技: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原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华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创丰”或“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
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东楷”)、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丰”)、上海创丰昕
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
交金牛”)、国投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丰”)、彭震,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8,688,5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950%。上述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天津创丰、温州东楷、上海创丰、宁波创丰、古交金
牛、国投创丰、彭震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8,688,55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3950%。其中,温州东楷、上海创丰已通过基金业
协会认定,不受减持限制;天津创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1
    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宁波创丰、古交金牛、国投创丰、彭震: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天津创丰,及其一
致行动人:温州东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 取 得 :
楷、上海创丰、宁波                           8,688,556    11.3950%
                      大股东                                           8,688,556 股
创丰、古交金牛、国
投创丰、彭震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天津创丰,及其 8,688,556           11.3950% 天津创丰、温州东楷、上海创丰、
        一致行动人:温                               宁波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
        州东楷、上海创                               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丰、宁波创丰、                               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彭震。古交金
        古交金牛、国投                               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彭震和上海
        创丰、彭震                                   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国投创丰 39%股权的上海创丰投
                                                     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也持有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100%的股权。
               合计        8,688,556      11.3950% —


                                             2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     减持合                 拟减
                            计划减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持原
                            持比例                                                   份来
                 (股)                                        期间       区间                   因
                                                                                      源
天津创丰,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2       按市场       IPO    自身
及其一致行      8,688,556   过:       持,不超过: /24~               价格         前取   资金
动人:温州      股          11.395     5,567,448 股       2022/6/                    得的   需求
东楷、上海                  0%         大宗交易减         23                         股份
创丰、宁波                             持,不超过:
创丰、古交                             8,688,556 股
金牛、国投
创丰、彭震

    备注:
      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 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温州东楷、上海创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国投创丰、
          彭震减持方式具体说明: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适用创投
                            基金持股总
     股东名称    基金减持                  减持比例    6 个月内可      减持比例    6 个月内可
                                数
                   规则                      限制       减持数量         限制       减持数量

     上海创丰         是         877,500
                                            不受限      1,755,000       不受限      1,755,000
     温州东楷         是         877,500
                                           60 个自然                   60 个自然
     天津创丰         是     4,526,276                  2,287,469                   4,526,276
                                            日内 1%                     日内 2%
     古交金牛         否         768,375
     宁波创丰         否         190,000   90 个自然                   90 个自然
                                                        1,524,979                   2,407,280
     国投创丰         否         96,400     日内 1%                     日内 2%
       彭震           否     1,352,505
       合计                  8,688,556                  5,567,448                   8,688,556




                                               3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彭震、国投创丰承诺:
    (1)本人/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本企业将
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
行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本人/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
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本人/本企业减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且本人/本企业采用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锁定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
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该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50%;本人/本企业减持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本人/本企业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
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5)本人/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减持交易提前 15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
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本企业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
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
完毕不得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4
    厦门创丰、上海创丰、温州东楷、古交金牛、宁波创丰承诺: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本企业
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
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
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
股价、开展经营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方式。若本企业减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本企业承诺:截至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本企业投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日,本企业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本
企业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若本企业减持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本企业
承诺: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本企业投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的,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截至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日,本企业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在任意连
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日,本企业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若本企业减持采取协议转让
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5)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减持交易提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
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5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
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
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6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
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