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我
们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名在任独立董事,分别是李苒洲先生、周凯先生、孙健鸣先生,
另一名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为汪东先生,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1、李苒洲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硕士
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湖南省国土规划
局会计主管;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湖南电视台《财富中国》栏目记者;
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1 月待业;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新华社瞭望东
方周刊财经版责任编辑;2005 年 3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第一财经日报财经中心
副主任;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恒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嬴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周凯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2003 年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传播学
专业。2003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中国青年报上海记者站站长;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上海行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策划部总监,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浩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国有资本运
营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孙健鸣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1990 年中专毕业于上海南市区职
工学校企业管理专业。1974 年 3 月至 1979 年 3 月,于上海星火农场务农;1979
年 3 月至 2003 年 7 月起历任上海纺织运输杨浦分公司担任公司工会副主席,2003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上海聚科生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4、汪东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硕士毕
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1997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中国科学技术
大学教师;2002 年 10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上海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上海鼎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上海富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2016 年 10 月起任荣泰健康(603579)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从公司离
任。
5、经自查,我们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概述
2021 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
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
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详细情况请见各次会议的决议、表决和会议记录。
1、2021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 事 姓 董事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三次未 列席股东
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李苒洲 13 13 0 0 否 3
周凯 13 13 0 0 否 4
汪东 4 4 0 0 否 0
孙健鸣 13 13 0 0 否 4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战略委员会。
2、发表独立意见:
发表日期 事项内容 意见内容
2021.1.1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同意
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的独立意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1.2.28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同意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3.15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部分募投项
同意
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2021.4.2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1 年为全
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5.13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公司对外
同意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7.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同意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授权管
理层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021.8.2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2021 年
同意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9.13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参与发 同意
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11.9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使用部分
同意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12.3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上海泰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股 同意
权的议案》
2021.12.1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使用部分
同意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12.3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同意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3、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日期 事项内容 意见内容
2021.4.2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续聘会计师 同意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2021.5.13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公司对外 同意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9.13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关于参与发起 同意
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联系。我们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
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
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召集、
召开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原则。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现场考察,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监督,公司均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合理地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积极监督公司的财务核算与年度审计活动
我们认真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会计师积极沟
通公司的审计安排与计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
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
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2022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
控制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
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
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
2021 年历次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
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八)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海泰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的披露了公司的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
股东的权益。
(十一)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为: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4.1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6,248,960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262,073.6 元(含税),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02,760,965.89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42%。
根据预案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实施,确定 2021 年 6 月 3 日为股权登记日,除
权(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后续按相
关流程也进行代扣代缴税额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
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积极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
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重大
资产重组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
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
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李苒洲、孙健鸣、周凯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