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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坦科技:泰坦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
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62,31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44.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4,770.11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
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7,499.76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77,270.3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4-00038 号”《验
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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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达到可
序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
号                                         总额           资金
                                                                             期
 1       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9,500.00           9,500.00    2022 年 4 月
 2       研发分析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8,000.00           8,000.00    2023 年 4 月
 3         工艺开发中心新建项目          12,000.00          12,000.00    2023 年 4 月
 4      销售网络及物流网络建设项目       24,000.00          24,000.00    2023 年 4 月
                合计                   53,500.00            53,500.00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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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尚需支付       利息收入净 节余募集资
              拟投资总      入募集资         的尾款(3) 额(4)         金(1)-(2)
              额(1)       金(2)                                      -(3)+(4)
网络平台升      9,500.00       6562.54                  0       186.70       3124.16
级改造建设
项目
     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
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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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信息化基础较好,自有信息化团队研发经验丰富,在平台升级开发
过程中通过迭代开发,模块复用,分步上线,持续应用优化等方式,确保平台升
级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节约资金。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
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
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3124.16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其他实施主体
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的最大化。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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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
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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