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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坦科技: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11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89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
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
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该项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 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
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前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
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
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
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