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7-19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133
股票简称:泰坦科技
2022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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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
议案》....................................................................................................................................................... 7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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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
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
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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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
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十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股东、股
东代理人关注防控政策,鼓励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
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
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
正常、上海市健康码“随申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色方可现场参会,否则不得参
会,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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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2年7月26日14点30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年7月26日
至 2022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
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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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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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1年12月30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
了调整。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再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项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号),批复的有效期
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前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
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
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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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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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7月22日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有
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项决议有效期
即将届满。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前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
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提请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具体
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具
体事宜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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