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泰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7,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7,000.00 万元
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健鸣
独立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苒洲
独立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凯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