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制药: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0-003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5.5 亿元(含 5.5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最高余额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655 号 ) 同 意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967.5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 22.3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924.9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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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60.8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64.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0]0007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及日常生
产经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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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的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中心组织
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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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
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
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
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
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
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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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
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
审计监察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
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
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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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
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
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科兴制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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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保荐机构对科兴制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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