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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兴制药: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1-22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4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21 人
    (7)2019 年的收入总额:199,035.3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8)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总
额 2.9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3)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金平,2012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2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报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肖艳,201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 12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48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
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请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
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
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提供服务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