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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兴制药: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9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科兴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利益。我们现就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陶剑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中
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复旦大学 MBA、中山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学博士,博士
研究生学历。1998 年至 2018 年 6 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后改名为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
长,2018 年 6 月退休。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曹红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毕业于深圳大
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89 年至 2000 年任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业务员,
2000 年至 2005 年任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至 2007 年任广东新东方
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至 2013 年任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至今
任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唐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冶金
经济专科学校(现嘉兴学院)会计专业及东北财经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1987 年至 1989 年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建设公司山东工程处财务负责
人,1989 年至 1991 年任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1 年至 1994 年任深
圳南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4 年至 2000 年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
金财务经理,2000 年至 2003 年任深圳时代设计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
年至 2004 年任深圳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深圳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计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计师,2011 年 4 月至今任深
圳长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且均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我们没有从
上市公司或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
他利益。
    基于上述,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陶剑虹            11             11              0              0
  曹红中            11             11              0              0
  唐安              11             11              0              0
    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我们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日常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监督
公司经营运作的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管理、利润分
配、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我们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就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介绍,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关注公司有关的新闻和舆情,
保持对公司整体情况的知悉,并基于自身的业务专长就相关事项向公司管理层
提出建议和意见。
    此外,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
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并按照规定参与
审议了需要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了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勤勉尽职,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利。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沟通。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2021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变更会计政策、募集资
金使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 17 项独立意见。通过审议相关事项并
发表独立意见,我们有效监督了公司相关决策内容和程序方面的合规性,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利。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创益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向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
办公场所及转让租赁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符合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关联
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
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后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
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进行
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是根据岗位职务、
工作职责、经验资历、公司内部薪酬体系,结合绩效考核系数来确定。有利于
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 4 位副总经理,我们认为,秦锁富先生、邵珂先生、
王亚伟先生、施炜瑾女士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秦锁富先生、邵珂先生、王亚伟先生、施
炜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与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具备相应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
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稳步推进
内控体系建设。目前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知
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为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有效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重大投融资活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重庆市招赢朗曜
成长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我们对公司对外投
资事项实施独立监督,认为公司相关决策合理、程序合规。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加强学
习,提高专业水平,增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
务,监督和促进公司完善各项治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陶剑虹、唐安、曹红中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