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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兴制药: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5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凯昆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科
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
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
会全体成员对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
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科兴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可以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
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
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