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制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4-28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
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与绩效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与绩效中
心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1
(三)公司人力资源与绩效中心、财经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
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第一个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15%;
2、2022 年申报并获得受理的药品临床试验申请(IND)、
上市申请(含补充申请等情形)等不少于 4 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第二个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30%;
2、2022-2023 年申报并获得受理的药品临床试验申请
(IND)、上市申请(含补充申请等情形)等不少于 7 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第三个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50%;
2、2022-2024 年公司至少有 4 个研发项目在境内外进入
后期临床试验。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
依据。
(2)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
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
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0%;
2
2、2022-2023 年申报并获得受理的药品临床试验申请(IND)、
上市申请(含补充申请等情形)等不少于 7 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50%;
2、2022-2024 年公司至少有 4 个研发项目在境内外进入后期
临床试验。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期间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若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
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为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与绩效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
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
3
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与绩效中心应在考核工作结
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与绩效中心沟通解
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需在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与绩效中心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
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
准后由人力资源与绩效中心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