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科兴制药: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3-04-22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
则》”)和《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四)公司未发生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能授予
限制性股票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
件已成就。
    (五)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并以授予价格 15.70 元/股向符合条
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