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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溢光电:清溢光电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28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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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清溢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
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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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
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
    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
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入
会场参会期间,也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
的座次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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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2.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包括
股东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8、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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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1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9.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1、选举唐英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2、选举张百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3、选举黄广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4、选举朱雪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5、选举庄鼎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6、选举吴克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1、选举王艳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2、选举高术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3、选举陈建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00、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01、选举唐慧芬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1.02、选举余庆兵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2、听取独立董事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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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出席会议的董事、会议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董事、监事、董事
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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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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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
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
会职责,对 2020 年度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根据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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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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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公司 2020 年的经营及财务情况基础上,对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进
行综合分析并考虑经济环境、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对 2021
年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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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人民币 76,290,284.24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82,564,749.44 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6,800,000 股,以此计算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012,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的 31.4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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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按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编制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和《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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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该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继续聘请该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0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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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 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 9,01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尤宁圻需回避表决。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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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清溢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考核和

薪酬管理,激励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

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确认,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董事长:780,000元人民币/年+浮动津贴

    副董事长:108,000元人民币/年+浮动津贴

    董事:72,000元人民币/年+浮动津贴

    浮动津贴根据《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执行。

    上述薪酬津贴均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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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法》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独

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参照行业、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

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

贴为每人每年72,000元人民币,该津贴均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

统一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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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清溢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参照行业、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津贴为每年60,000元人民币,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每年36,000元人民币,该

津贴均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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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扩大经营范围,变更

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 研究设计、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

新型光掩膜版材料,LCD 辅助设计软件开发和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变更后经营范围:平板显示及集成电路等行业用掩膜版的技术研究开发、生

产、销售;研究设计、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掩膜版

相关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掩膜版设计及相关软件的技术开发、销

售;电子设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发行股份数量、

上市日期、注册资本、总股份数量等信息进行了补充,此次章程修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二)本次章程修订内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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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      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      章程。

    制订本章程。


2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的股

    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是指公司总经理、财务总裁(即财务负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股      责人)、技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书和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总经理在本公司也称为行政总裁。


4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平板显

    究设计、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    示及集成电路等行业用掩膜版的技术

    板显示器及显示屏)、新型光掩膜版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研究设计、生

    材料,LCD 辅助设计软件,开发和      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

    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示屏);掩膜版相关材料的技术研究开

                                        发、生产、销售;掩膜版设计及相关软

                                        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子设备研究开

                                        发、生产、销售。


5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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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月时间限制。                        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担连带责任。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五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
    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侵犯公司合
    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投资者保护机
    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
                                        构持有该公司股份的,可以为公司的利
    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中华人民共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
                                        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制。
    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20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
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
                                   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
                                   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
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
                                   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
                                   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
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

                                   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

                                   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

                                   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股东可以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21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7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期经审计资产 10%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产 30%的担保;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情形。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
    担保情形。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

                                       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

                                       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8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

    以普通决议通过:                   通决议通过:

    ……                               ……

    (五)公司年度报告;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22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外的其他事项。                     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关联交易;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

                                       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

                                       事项。


9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及时公开披露。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

                                       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23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东投票权


10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11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换,任期三年,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选连任。

     ……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公司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可以由

     理人员兼任。                       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 1/2。


12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应在 2 个交易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履行董事职务。                     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2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13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八(8)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1) 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

     人,副董事长一(1)人,分别由外方   人。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

     投资者和中方投资者担任。           之一。


14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职权:                             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司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财等事项;                         易等事项;

         ……                           ……


15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     保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交易的审批权限如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交易的审批权限     下:

     如下:
                                        (一)对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的公司重大

     (一)对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的公司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的审批权限如

     重大交易(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     下:

     者为他人提供担保,进行证券投资、
                                        ……
     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投资事项除

                                 25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外)的审批权限如下:               4、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
     4、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超过 1,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500 万;           (二)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交易提供

                                        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
                                        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独立董事应
     (二)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一条及第
                                        当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表
     四十二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批以
                                        独立意见。
     外的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对外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担保,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
                                        万元以上的交易;
     险投资等投资事项。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
     (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
     额在 30 万元(含 30 万元)至 300
                                        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万元(不含 300 万元)之间的关联

     交易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     (三)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

     单独意见。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     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交易金融(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小于

     1%的交易,或不超过 3,000 万元的

     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

     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16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     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

     知;通知时限为:提前 2 天通知。    时限为:提前 2 天通知。情况紧急, 需


                                 26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

                                        明;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可豁免前述

                                        条款规定的临时会议通知时限。


17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1    公司设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1 名,

     名,技术总裁一名,副总经理 1 名, 技术总裁 1 名,副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裁(即财务负

     责人)、技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8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 经 理 对 董 事 会 负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                               ……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八)审批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

     职权。                             准范围内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19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职权:                             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签

     见;                               署书面确认意见;


                                  27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

          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员提起诉讼;


   20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应当聘用取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 司 应 当 聘 用 符 合

          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

          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聘。


   21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经中国证监

          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会与交易所认可的媒体为刊登公司公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http://www.chinfo.com.cn),或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与交易所认可的媒

          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信息的媒体。


   22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批准机关批      第二百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准并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过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
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特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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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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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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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及《深圳清溢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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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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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

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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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八: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则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

《对外担保制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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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九: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以及结合独立董事任职满六年辞任的
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则以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
唐英敏女士、张百哲先生、黄广连先生、朱雪华女士、庄鼎鼎先生、吴克强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五。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
表决:
   19.01、选举唐英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2、选举张百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3、选举黄广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4、选举朱雪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5、选举庄鼎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6、选举吴克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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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满六年已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艳梅、高术峰、陈建惠为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六。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01、选举王艳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2、选举高术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3、选举陈建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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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一: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公司监事会提名唐慧芬、余庆兵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九届监事会,第

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

的简历详见附件七。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1.01、选举唐慧芬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1.02、选举余庆兵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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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听取《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庞春霖、余庆兵、刘鹏基于对 2020 年各项工作的总结,撰写
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现向股东大会汇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庞春霖、余庆兵、刘鹏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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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一: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保障了公司的
规范运营,推动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现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了阶段性的负面影响。公司管理层围绕董事会
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攻坚克难,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各
工厂的安全生产,深圳和合肥厂区实现“零感染”。公司通过提供多品种掩膜版
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公司执行“以销定产”的经营策略,截
至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凭借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公司与
下游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经营业绩保持稳定,2020 年,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48,719.26 万元,较上年增长 1.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629.03
万元,较上年增长 8.55%。主要经营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40,736.44    47,965.09      48,719.26


   归母净利润        6,265.48     7,028.41       7,629.03


     总资产         68,674.56   132,822.97     142,506.63


   每股净资产            2.65         4.21           4.42


    每股收益             0.31         0.34           0.29


  净资产收益率        12.55%       11.53%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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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研发投入        1,667.57     2,039.14     2,419.95


  研发投入占比        4.09%        4.25%        4.97%

    1、克服新冠疫情的影响,发挥公司技术、管理、服务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
主营业务保持稳定
    2020 年,新冠疫情以来,居家办公、在线教育等应用场景带动平板显示面板
需求的增长,面板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价格也阶段性上涨。在此背景下,面板
制造商延长了当前产品的量产周期并延缓了部分新产品的开发,新产品开发的掩
膜版需求也相应有所减少,这导致第三、四季度全球平板显示用掩膜版行业的需
求产生了短周期性波动。公司第四季度的销售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目前平板显
示用掩膜版行业的供需基本恢复常态。报告期内,虽受新冠疫情阶段性影响,公
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通过发挥公司技术、管理、服务和成本等方面
的优势努力将影响降为最低。公司持续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产能,加大成本管控与
营运费用管控,推动盈利能力提升。虽受新冠疫情影响,但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
定,主营业务收入 47,079.61 万元,较上年增长 1.80%。
    公司运用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开拓中高端掩膜产品市场。报告
期内积极推动合肥工厂募投项目投产,主要定位 8.5 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其
中 AMOLED/LTPS 用掩膜版等产品是重点方向。深圳工厂在现有产品结构的基
础上积极布局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产品,聚焦第三代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报告
期内公司对深圳工厂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生产线进行技术和产能升级,扩大经营规
模和丰富产品结构。深圳工厂当前的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量产能力在 0.25um 工
艺水平,未来量产能力由 0.25um 提升至 0.13um 工艺的量产能力,以更好地满足
集成电路凸块(IC Bumping)、集成电路代工(IC Foundry)、集成电路载板(IC
Substrate)、MicroLED 芯片、微机电(MEMS)等市场需求。
    2、稳步推进各项投资扩产建设项目,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积极推进合肥工厂募投项目“8.5 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报告期
内, 2020 年初大部分设备均已到厂,但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海外设备安装工程师
无法按原定时间到合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导致募投项目的进度有一定延后,但
在安徽省政府、合肥市及新站高新区政府的鼎力支持下,2020 年 7 月底日韩供
应商乘坐包机抵达合肥工厂开始主要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现已完成相关设备的

                                     40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安装调试,并于 12 月成功完成第一片高精度掩膜版的试制,目前合肥工厂已完
成产品试产阶段,即将正式投产。
    2020 年,深圳工厂引进一台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光刻机及配套的测量修补
设备,已在第三季度投产,其对应的第三代半导体用掩膜版等产品已进入小批量
产阶段。未来公司计划量产工艺水平由现在的 0.25um 提升至 0.13um,以更好地
满足蓬勃发展的半导体芯片市场的需求 。
    2020 年,由于全球新冠疫情和面板产能转移的影响,一家日本掩膜版厂商
退出了平板显示用掩膜版制造行业,该厂商具有全套高精度掩膜版制作设备。公
司抓住机遇,以优惠的价格,收购了该日本厂商的核心设备,并分别补充到合肥
工厂和深圳工厂,随着核心设备的投产将提升公司掩膜版产品的产能和精度,并
加快公司往上游涂胶技术的发展。
    以上各项投资建设项目均稳步推进,受疫情影响,虽 2020 年暂未对销售带
来贡献,但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力度,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掩膜版生产企业之一,牵头制定了《薄
膜晶体管(TFT)用掩模版规范》的行业标准。公司长期专注于自主创新,已取得
多项专利及技术成果,在产品研发和设计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进一步坚持“量
产一代,研发一代,规划一代的方式”,在平板显示用掩膜版技术发展方面已量
产 6 代高精度 TFT 用掩膜版及 6 代 LTPS(含 OLED)用掩膜版,正在研发 6 代
中高精度 LTPS(含 OLED)用掩膜版;在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技术发展方面已
量产 0.25um 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正在研发 0.13um 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同时
分别升级了平板显示用掩膜版和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产品的技术发展规划。
    2020 年以深圳研发中心为依托,合肥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展开了募投项
目的产品、工艺及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以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的产业政
策为导向,紧跟掩膜版行业的发展方向,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继续加大在新技
术、新产品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同时加速研发成果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提高公司
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带来更大回报。
    2020 年,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达 2,419.95 万
元,同比增长 18.67%,占营业收入比例 4.97%。公司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6 件,实


                                    41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用新型 2 件,软件著作权 2 件;新获授权发明专利 2 件,实用新型 2 件,软件著
作权 2 件。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020 年,公司规范经营管理,加强内部协调与控制。合肥公司健全了管理制
度,导入了质量、环境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推进实施了信息化管理和工厂智能
化建设。公司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与工作流程,发挥各部门间的协同效应,以全
方位提升经营效率。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加强预算管理、费用管理和投资管
理等,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5、以人为本,大力丰富员工业余生活以及提升凝聚力
    新冠疫情期间,公司更加注重对员工的关怀,在生活保障等各方面为员工提
供便利。在充分尊重员工意愿的前提下,为员工落实新冠疫苗的接种。在确保防
疫要求落实的前提下,组织了户外拓展、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充分发
挥企业工会的作用,积极参与当地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了员工的业余文化
生活,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营造积极向
上的企业氛围,进一步强化团队的合作意识。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报告、关联
交易、公司上市、修订公司制度等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
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年度会议),审
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 年度董事工作报告》等 18 个议案。
    2、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3、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4、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2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自成立起一直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运作,在公司战略制定、内部审计、人才选
拔、薪酬与考核等各个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公司各项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意
见参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制度
的实施,并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以及各项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
审核,有效履行了监督审计职能。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环境
和市场形势,对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提出了合理建议。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完善了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营,提高了公司治
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为顺应我国平板显示行业和半导体芯片行业的快速发展,提升产
业链国产化水平,扩大产业规模和实现产品升级,公司将发挥公司技术、管理、
服务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完善并拓展自身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一方面继
续推进合肥工厂 8.5 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量产及合肥工厂二期项目的建设
投产;另一方面深圳工厂积极提升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精度及产能扩充,以满
足客户及市场需求。未来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不确定等因素,力求实现各项业
务稳定增长。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
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
实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市场快速反应机
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高效灵活,增强公司的


                                       43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竞争实力。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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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二: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听取
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过程,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报告、关联
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超募资金的使用等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并
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 14 个议案。
    2、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3、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 2 个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等 2 个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等方面,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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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防止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3-153 号)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4、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相关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定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能反映公司 2020 年度各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年报
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一起监
督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决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6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47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三: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率
营业收入                              48,719.26      47,965.09      754.17          1.57%
营业成本                              33,791.92      31,866.78     1,925.14         6.04%
营业利润                               9,130.37       8,078.35     1,052.02        13.02%
利润总额                               9,057.53       7,998.71     1,058.82        13.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29.03       7,028.41      600.62          8.55%


二、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增减率
货币资金                              21,814.85       31,556.14      -9,741.29       -30.87%
应收票据                                 570.38          240.42        329.96       137.24%
应收账款                              10,164.56       14,331.08      -4,166.52       -29.07%
应收款项融资                             405.81          531.20       -125.39        -23.61%
预付款项                                 144.40          256.64       -112.24        -43.73%
其他应收款                               364.42          395.31        -30.89         -7.81%
存货                                   6,039.37        6,721.27       -681.90        -10.15%
其他流动资产                           7,639.55        3,465.06      4,174.49       120.47%
流动资产合计                          47,143.34       57,497.11    -10,353.77        -18.01%
固定资产                              45,885.90       36,390.60      9,495.30        26.09%
在建工程                              43,895.21       25,436.13     18,459.08        72.57%
无形资产                               1,736.18        1,757.06        -20.88         -1.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1.75          517.23       -155.48        -30.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84.25       11,224.84      -7,740.59       -68.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363.29       75,325.86     20,037.43        26.60%
资产总计                             142,506.63      132,822.97      9,683.66         7.29%
短期借款                                               2,000.00      -2,000.00      -100.00%
应付账款                              12,250.72       11,140.02      1,110.70         9.97%
预收款项                                                 224.52       -224.52       -100.00%
合同负债                                 132.03                        132.03
应付职工薪酬                             509.17          464.70         44.47         9.57%

                                            48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应交税费                                   497.59                189.61              307.98         162.43%
其他应付款                              3,663.65                1,755.59         1,908.06           108.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6.33               2,519.79        -2,043.46           -81.10%
其他流动负债                                13.51                                     13.51
流动负债合计                           17,542.99            18,294.23                -751.24           -4.11%
长期借款                                3,612.42                                 3,612.42
递延收益                                3,527.46                2,199.60         1,327.86              60.37%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39.87                2,199.60         4,940.27           224.60%
负债合计                               24,682.86            20,493.83            4,189.03              20.44%
股本                                   26,680.00            26,680.00                      -           0.00%
资本公积                               48,212.50            48,212.50                      -           0.00%
其他综合收益                               -19.75                 -19.75                   -           0.00%
盈余公积                                4,694.54                3,822.75             871.79            22.81%
未分配利润                             38,256.47            33,633.64            4,622.83              13.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823.77           112,329.14            5,494.63              4.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823.77           112,329.14            5,494.63              4.89%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增减率                     说明
                                                                                       主要系本期募投项
货币资金           21,814.85      31,556.14         -9,741.29              -30.87%
                                                                                       目持续投入所致
                                                                                       主要系期末未到期
应收票据                 570.38      240.42           329.96           137.24%
                                                                                       票据存量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预付账
预付款项                  144.4      256.64           -112.24              -43.73%
                                                                                       款减少所致
                                                                                       主要系募投项目设
其他流动资产        7,639.55       3,465.06          4,174.49          120.47%         备进口缴纳的增值
                                                                                       税所致
                                                                                       主要系募投项目设
在建工程           43,895.21      25,436.13         18,459.08              72.57%
                                                                                       备持续投入所致
                                                                                       主要系本期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1.75      517.23           -155.48              -3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
                                                                                       少所致
                                                                                       主要系上期设备预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84.25      11,224.84         -7,740.59              -68.96%     付款转入在建工程
                                                                                       所致
                                                                                       主要系本期还清短
短期借款                           2,000.00         -2,000.00          -100.00%
                                                                                       期借款所致
                                                                                       本期因执行新收入
预收款项                             224.52           -224.52          -100.00%        准则计入合同负债
                                                                                       及其他流动负债


                                           49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期因执行新收入
                                                                 准则将原计入预收
合同负债          132.03                   132.03      不适用
                                                                 账款不含税部分计
                                                                 入合同负债
                                                                 主要系期末应交增
应交税费          497.59       189.61      307.98     162.43%    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增加所致
                                                                 主要系期末应收暂
其他应付款       3,663.65    1,755.59    1,908.06     108.68%
                                                                 付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重分类至一
一年内到期的非
                  476.33     2,519.79    -2,043.46     -81.10%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流动负债
                                                                 款减少所致
                                                                 本期因执行新收入
                                                                 准则预收款项的税
其他流动负债       13.51                    13.51      不适用
                                                                 费计入其他非流动
                                                                 负债
                                                                 本期子公司合肥清
长期借款         3,612.42                3,612.42      不适用
                                                                 溢有长期借款发生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
递延收益         3,527.46    2,199.60    1,327.86      60.37%    增的政府补助额大
                                                                 于摊销所致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增减额       增减率    说明
                                                                 主要系因执行新收
                                                                 入准则公司将作为
销售费用         1,273.56    2,423.96    -1,150.40     -47.46%   合同履约成本的运
                                                                 输费列报于营业成
                                                                 本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
财务费用         -177.70       543.87     -721.57     -132.67%   司借款利息减少及
                                                                 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确认的
其他收益         1,179.85      716.95      462.90      64.57%
                                                                 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
信用减值损失      125.60      -110.71      236.31     -213.45%   款余额减少造成坏
                                                                 账计提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期存货减
资产减值损失       -34.80     -236.60      201.80      -85.29%
                                                                 值损失转回所致
                                                                 主要系本期当期所
所得税费用       1,428.50      970.30      458.20      47.22%    得税及递延所得税
                                                                 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收到出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1.60                   281.60      不适用
                                                                 口退税所致




                                    50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
收到其他与经营
                    6,142.40    3,041.15     3,101.25    101.98%    政府补贴和往来款
活动有关的现金
                                                                    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
                    1,672.87    3,555.70     -1,882.83    -52.95%
活动有关的现金                                                      期间费用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期没有执
收到其他与投资
                                1,374.96     -1,374.96   -100.00%   行远期外汇合同收
活动有关的现金
                                                                    到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
                                                                    主要系子公司合肥
形资产和其他长
                   25,639.31   37,160.62    -11,521.31    -31.00%   清溢募投项目本期
期资产支付的现
                                                                    投入减少所致
金
                                                                    主要系本期没有执
支付其他与投资
                                1,315.85     -1,315.85   -100.00%   行远期外汇合同支
活动有关的现金
                                                                    付的现金
                                                                    主要系公司上期科
吸收投资收到的
                               53,366.00    -53,366.00   -100.00%   创板发行股票收到
现金
                                                                    募集资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                                                      主要系本期借款减
                    4,082.82   11,427.15     -7,344.33    -64.27%
现金                                                                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                                                      主要系本期还款减
                    4,500.00   12,427.15     -7,927.15    -63.79%
现金                                                                少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
                                                                    主要系本期分配上
偿付利息支付的      2,183.81      509.89     1,673.92    328.29%
                                                                    年度股息红利所致
现金
                                                                    主要系公司上期科
支付其他与筹资
                                1,584.87     -1,584.87   -100.00%   创板上市发行费用
活动有关的现金
                                                                    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                                                      主要系本期外币因
及现金等价物的       -197.43     -140.97        -56.46    40.05%    汇率波动同比略大
影响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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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
虑公司现实业务各项基础、经营能力,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没
有资产并购等资本运作项目的假设前提下,并依据公司发展计划及公司经营目标
编制的。
    1、公司 2021 年度主要经营目标
    2021 年公司拟继续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积极开拓新客户,扩大中高端
产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
析 (三)经营计划”内容。预计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0%以上。
    2、特别提示:
    (1)本预算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
司 2021 年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很
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宏观环境,市场趋势等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
    (2)本预算是基于公司目前的业务现状对 2021 年设定的经营目标,并未考
虑非经常性因素的影响,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3)子公司合肥清溢募投项目于 2021 年第二季度投产,但未来市场接单能
力及生产稳定性如何仍难以确定,可能会导致本预算出现偏差,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风险因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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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五: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英敏,女,1959 年出生,香港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唐英敏女

士企业管理经验丰富,历任多家企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曾任加州 Cashmere

House, Inc.财务总裁、美维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副主席、财务总裁、迅达

科技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总经理、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

裁;现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豪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

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1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并于 2008 年 12 月

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唐英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日,唐英敏女士与公司另一实际

控制人唐英年先生通过控制光膜(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共同控制公司 69.43%

股份,唐英敏女士与唐英年先生系兄妹关系。唐英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张百哲,男,194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

大学高级工程师。曾在清华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担任北京清华液晶技术

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清华液晶材料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华东电子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武汉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从 1997 年 8 月起在公司担任董事,并于 2009 年 1

                                     53
                         清溢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张百哲先生是国内液晶技术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

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

奖、省长特别奖等荣誉。

    截至本日,张百哲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 万股,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广连,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在国防

科技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历任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国防

科技大学电子技术系)讲师、副教授、教授、银河集团副总裁;薄膜电子技术研

究所副所长、所长、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薄膜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国防科技大学

五院研究员、湖南亚邦矿产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玻利维亚)

Eastern Recursos Y Desarrollo Ltda.董事局主席。2005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日,黄广连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 万股,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雪华,女,1962 年出生,香港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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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ec International Limited 会计主管、助理会计师、万力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财

务分析师、美嘉伟华(远东)实业有限公司会计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美

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美维企业(香港)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苏锡

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广东生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均灏(上海)

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豪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常

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 年 3 月

至今担任公司行政总裁(总经理)。


    截至本日,朱雪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0 万股,除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豪商

国际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均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庄鼎鼎,1973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

士,CFA、CQF。曾任美国保险公司 AEGON 旗下结构性资产担任产品发展/资产

管理董事、荷兰 ING 银行(香港及上海分行)董事总经理;现任苏锡企业有限公司

及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光膜(香港)有限公司及苏锡光膜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Frontier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OSEL Limited、

盈顺(香港)有限公司及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截至本日,庄鼎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苏锡企业有

限公司及伟华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光膜(香港)有限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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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OSEL

Limited、盈顺(香港)有限公司及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克强,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深圳

生益快捷电路有限公司会计;1998 年 7 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会计、财务

主管、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副总经理

等职务。201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2015 年 1 月至担

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日,吴克强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1.76 万股,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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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艳梅,女,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职辽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研究所、深圳市科学技术学会、深圳清华大学

研究院、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深圳力合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曾任浩宁

达股份有限公司、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劲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07 年 11 月开始组建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并出任所长,兼任深圳市小

分子新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

    截至本日,王艳梅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人。



    高术峰,男,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曾任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审计员、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

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

    截至本日,高术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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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建惠,男,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5

年 7 月至今担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截至本日,陈建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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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慧芬,女,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历

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员、助理会计师、财务部主管、财务部总管、财务

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总监、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现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5

年 1 月至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日,唐慧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余庆兵,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在湖南省

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任教;曾任深圳金融早报社编辑、深圳市工商局公务员、惠州

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日,余庆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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