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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溢光电:清溢光电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清溢”)、常裕

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裕光电”),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 2021 年担保余额基础

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其中,对合肥清溢提供担

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对常裕光电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8,056.74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 2022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清溢和常裕光电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022 年度公司拟为合肥清溢、常裕光电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

                                     1
民币 21,000 万元。其中,对合肥清溢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

对常裕光电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

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公司结合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在 2020 年、2021

年担保额度预计授权范围内签署的担保协议仍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公司继续履行

相关担保义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授权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唐英敏女士或其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

司提供担保的期间以实际法律文件确定的期限为准。本次担保事项无需经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常裕光电(香港)有
      名称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限公司

                                                     香港湾仔谢斐道 90
                   合肥市新站区谷河路与通淮路交
    注册地点                                         号豫港大厦 14 楼 08
                   口东北角
                                                             室

   法定代表人      唐英敏                            唐英敏(负责人)

                   新型显示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用掩

    经营范围       膜版、集成电路用掩膜版、其他类     所有的合法业务

                   型掩膜版及配套原材料的研究、设

                                    2
                    计、生产、销售;辅助软件开发和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
                       否                                           否
      行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影响被担保人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合肥清溢光电
                87,372.02 45,401.50        10,070.86   -2994.12      不存在
   有限公司

 常裕光电(香
                  2,324.29    157.40       10,042.26    109.63       不存在
 港)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

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计划,有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被担保

人合肥清溢和常裕光电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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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公司对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进行预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

要,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

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39,056.74 万元(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

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

的比例是 32.58%和 25.64%。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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