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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溢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2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艳梅、高术峰、陈建惠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同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选举王艳梅、高术峰、陈建惠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庞春霖、余庆兵、刘鹏因任期届
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王艳梅、独立董事高术峰、独立董事陈建惠、董事
朱雪华、董事吴克强共 5 名成员组成,高术峰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为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计委员会会议议案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
                                  1、《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第八届董事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021 年 4 月 7 日   3、《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会第十二次
                                  专项报告》
    会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0 年四季度内审报告》
                                   7、《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1 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八届董事                        审议通过:
 会审计委员
              2021 年 4 月 19 日   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
   会议                            2、《2021 年一季度内审报告》

                                   审议通过: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九届董事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会审计委员
              2021 年 8 月 24 日   况的专项报告》
 会第一次会
     议                            3、《2021 年第二季度内审报告》
                                   4、《审计部 2021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 2021 年
                                   下半年工作计划》

                                   审议通过:
 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1 年 10 月 22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第二次会            日          2、《2021 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
     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
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审计,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
了审计工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决定继
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
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
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审计委员审阅了上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保障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
范治理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保持了良好持续的联系,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沟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和财
务部门配合会计师的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
的提升。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
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