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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溢光电: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清溢光电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
出具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2 年上半年度,广发证券对清溢光电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清溢光电签订《保荐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清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溢光电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2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未发生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2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无违法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违规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督导清溢光电及其董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导清溢光电依照相关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保荐机构督导清溢光电严格执行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内部控制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导清溢光电严格执行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及其他相关文件。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2022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对清溢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光电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
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2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及其控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前述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及其控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2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所报告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2022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未发生
  14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前述情形。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
         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
         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
                                                    2022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不存在
  15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
                                                    前述情形。
         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
         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本所或者保荐
         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不领先的风险。国内的掩膜版产业
相比国际竞争对手起步较晚,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追赶,国内掩膜版产品与国际
竞争对手在新品推出的时间差距逐步缩短、产品性能上差距逐步缩小。国内市场
对掩膜版的需求较大,公司产品在国内中高端掩膜版市场的占有率较低,明显低
于国际竞争对手。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掩膜版厂商之一,在新的
产品取得重大突破以及通过下游客户认证后,可能遭遇国际竞争对手的刻意价格
竞争。因国内掩膜版产业起步晚、公司规模相对国际竞争对手偏小、技术沉淀相
对国际竞争对手较弱等因素,公司存在现阶段的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力并不领先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主要设备和原材料均依赖进口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掩膜版基板,且主要由境外供应商提供。公司主要生产设
备光刻机均向境外供应商采购,且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为瑞典 Mycronic、德
国海德堡仪器两家公司,其中最高端的平板显示用光刻机由瑞典 Mycronic 生产,
全球主要掩膜版制造商对其生产的设备都存在较高程度依赖。公司存在主要设备
和原材料均依赖进口的风险。未来,如果公司的重要原材料、主要设备与备件发
生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或者供应商所处的国家和地区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
外交冲突等进而影响到原材料、主要设备与备件的出口许可,将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掩膜版是下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核心模具,是
下游产品精度和质量的决定因素之一。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
向客户提供符合其品质指标要求的产品,如果未来公司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将可能面临客户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赔偿或中断与公司业务合
作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重资产经营的风险

    公司所处掩膜版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生产设备昂贵,固定成本投入
较大,存在重资产经营的风险。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产品结构升级,公司积
极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目前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核心生产设备产能
利用率较高,但未来如果出现下游客户需求大幅减少,公司销量大幅降低的情形,
将可能导致公司产能过剩的风险。另外,若未来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则
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较高,销售客户相对集中。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
户的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下降,将可能对公司业务
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掩膜版行业特点属重资产经营,合肥清溢投资较大,新工厂厂房、设备折旧
等固定成本较大。若行业竞争程度进一步加剧、受宏观经济影响导致下游市场需
求出现下滑、原材料价格波动、高端产品开发及客户认证不达预期、公司未能进
一步提升竞争优势、合肥清溢产能利用率未能提升到较高水平,则公司存在毛利
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平板显示和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掩膜版市场需求旺盛。目前
行业内竞争对手主要有美国的福尼克斯、日本的TOPPAN、SKE、HOYA、DNP、
韩国的LG-IT、中国台湾的台湾光罩和中国大陆的掩膜版企业,行业集中程度较
高。随着下游产业向中国大陆不断转移,未来将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下游平板显示行业发展变化的风险

    平板显示用掩膜版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平板显示行业对掩
膜版的需求量主要受到其研发活动活跃度、新产品开发数量、下游产品迭代周期、
液晶面板产线数量、终端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若下游平板显示行
业发展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其对平板显示用掩膜版的需求量减少,将会对公
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下游产业结构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以及电路板行业,目前上
述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呈快速发展态势,且有加快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随着消
费电子产品技术革新、消费者偏好及市场热点的变化,公司下游产业可能出现结
构性调整,各细分行业市场对掩膜版的需求结构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公司不
能迅速觉察并调整产品思路以适应该等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以及长远发展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技术替代的风险

    目前全球范围内平板显示、半导体、触控等行业基本都采用掩膜版作为基准
图案进行曝光复制量产,无掩膜光刻技术精度低,主要用于电路板行业。掩膜版
光刻制作技术通常分为激光直写法和电子束直写法。激光直写法使用波长为
193nm、248nm、365nm、413nm 等的连续或脉冲激光光源,整形精缩成为
200~500nm 的激光点在掩膜光刻胶上画出电路图案后,通过显影蚀刻获得电路图
案;电子束直写法使用小至纳米级的电子束斑为笔,在掩膜光刻胶上画出电路图
案,掩膜版上的电子束胶在曝光显影后,通过湿法或干法蚀刻获得电路图形。公
司目前主要采用激光直写法生产掩膜版,随着科学研究的进步,不排除掩膜版行
业会出现新的无掩膜光刻技术对原有的工艺技术形成替代,从而产生技术替代风
险。


   (五)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掩膜版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电路板等行业,是下游行
业产品制程中的关键工具,下游领域的发展情况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掩膜版产品的
供求变化。近年来,中国掩膜版行业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良好发展态势,保持
了一定的增长,而下游领域的发展态势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全球宏
观经济存在的波动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出口国(地区)和主要产品进口国(地区)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掩膜版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掩膜版基板的境外供应商集中在日本、韩国和
中国台湾。若未来上述国家或地区为保护其本国或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限制掩
膜版基板的出口或制造贸易摩擦,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掩膜版产品部分出口,主要销往中国台湾、新加坡。若未来上述国家
或地区为保护其本国或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调整掩膜版产品进口政策,将可能
对公司掩膜版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3、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废液、废水、废气等环境污染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未来随着国家环境保
护政策进一步完善,环保标准亦可能逐步提高,如果公司无法达到相应的环保要
求或出现重大环保事故,将可能产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部门
处罚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新冠疫情的风险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为应对新冠疫情,公司制定有效的新冠疫情应急防控计划,实施
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在抗击新冠疫情的同时安全生产。新冠疫情暂未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是未来如果新冠疫情反复或加剧,可能存在因疫情导致工厂停产的风险,
对公司的生产运营造成影响。同时国际航班的减少及运力的紧张使得材料供应和
产品的交付周期变长,人员流动隔离要求也限制了供应商的工程师提供跨国技术
配套服务。因此未来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或部分国家/地区内无法得到及时有
效的控制、出现反复或加剧,公司仍可能面临供应中断或延迟、工厂停产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应对其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的
不利影响。


   5、停电的潜在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燃料供应、气温和降水等多方面因素交织叠加,给电力供
需形势带来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出现大面积限电或停电情况,可能存在导致工厂
停产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运营造成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2年度                  2021 年度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1-6月)                 (1-6 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41,868,016.49            227,573,063.49                5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8,985,545.87             20,704,048.31                88.3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1,290,505.46             15,537,525.42               101.3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2,717,623.40             39,828,575.69                32.36
     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21,729,046.36          1,198,751,500.49                1.92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566,410,381.11          1,523,487,024.84                2.82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1-6 月)        (1-6 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08                  8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08                  8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2            0.06                 100.00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2        1.76   增加 1.46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2.59        1.32   增加 1.27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58        7.75   减少 2.17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0.22%,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合肥清溢产能释放,产销规
模迅速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 88.30%、101.39%,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合肥清
溢本期内实现盈利,从而拉动公司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大幅上升;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 32.36%,主要是因为公司整体产销规模大幅增长所
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大
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大幅增长;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提升原因亦同;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有所下降,是因为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大幅领先研发费用增长幅度。

    综上所述,2022 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现有研发中心为依托,在已成立的深圳市光掩
膜研发中心基础上申请成立“广东省光掩膜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
从设计、工艺到产品整套流程的技术开发实力,是《薄膜晶体管(TFT)用掩模
版规范》行业标准起草单位。2016 年 10 月成功研制 AMOLED 用高精度掩膜版,
成为全球具备 AMOLED 用高精度掩膜版生产能力的商用厂家,打破了国内
AMOLED 用高精度掩膜版完全依赖国外进口的局面,已经正式给多家国内面板
企业供货。公司 8 代 TFT LCD 用掩膜版产品在 2019 年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二
等奖。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掩膜版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之一,具备各类掩膜版产
品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能力,拥有优质多样的掩膜版产品线,产品主要涉及
平板显示和半导体产业,涵盖了平板显示、触控、柔性电路、集成电路凸块(IC
Bumping)、集成电路代工(IC Foundry)、集成电路载板(IC Substrate)、MicroLED
芯片、微机电(MEMS)等领域用掩膜版,凭借自主创新的技术研发实力、订单
的响应快速速度、丰富优质的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客户需求。

    合肥工厂拥有更高精度的生产及检测等工艺设备,更智能的无人净化车间。
随着合肥工厂的量产,将提高产业链的国产化率,驱动国内掩膜版高端制造业,
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奠定基础。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平板显示产业、半导体芯片产业的知名企业,公司作为国
内规模最大的掩膜版专业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之一,与主要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积极开拓行业
龙头客户,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与下游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合
作产品范围不断丰富,在平板显示领域,公司拥有京东方、惠科、天马、华星光
电、群创光电、瀚宇彩晶、信利、龙腾光电、维信诺等客户;在半导体芯片领域,
公司已开发了艾克尔、颀邦科技、长电科技、中芯国际、士兰微、英特尔、上海
先进等客户。优质的客户保障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并给予公司充分的发展空间。

    公司的竞争能力主要来源于公司通过先进技术生产高质量的产品、提供及时
的交货期、有竞争力的价格、快速响应的服务,在 2022 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不利
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为保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
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1,907.64 万
元,较 2021 年上半年度研发费用增长 8.18%。


   (二)研发进展


    公司通过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奋力追赶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研
发的主要方向包括产品创新、持续改善设备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等,目的在于提
升技术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能和提升产品质量,解决客户不断提升的产
品精度与降低成本的矛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分为产品类研发项目、
设备及工艺开发项目。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产品类研发项目已完成高精度 6 代 850*1200 LTPS 用掩膜版、6 代 980*1150
LTPS 用中规产品、8.5 代 a-Si TFT Array 用 1220*1400 binary mask 产品和 8.6 代
1220x1650x15mm CF 用掩膜版等项目。

    设备开发项目已完成 LMM330 型 CD 测量机研发,主要应用于半导体芯片
掩膜版的测量工序。

    工艺开发项目已完成掩膜版位置精度提升 250nm、大尺寸高精度掩模版
7650A 胶厚涂胶良率提升和 5200A 膜厚均一性开发工艺等项目。

    正在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为 P8-HTM 产品二次曝光对位优化、850*1400 8.5
代 a-Si TFT Array GTM 用产品、IC 光罩 CD 提升、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清洗工
艺开发等项目。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4 件,实用新型 9 件,软件著作
权 2 件,投稿论文 2 篇;新获授权实用新型 10 件,发表论文 1 篇。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1,344.57 万元,
余额为 942.5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53.3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79250078801600001005             688.2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744572918687                                0.5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             631550155                         148,702.8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82755215237                      332,512.8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10100101773215               8,943,453.80

                      合    计                                                     9,425,358.19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   2022 上半年
序
          姓名             职务       数量        数量        数量        占比     度的质押、冻
号
                                    (万股)    (万股)    (万股)    (%)        结情况
      光膜(香港)
1                     控股股东       9,863.64    8,661.36   18,525.00     69.43%         无
        有限公司
      唐翔千遗嘱执
2     行及受托人唐   实际控制人             -   18,525.00   18,525.00     69.43%         无
      英敏、唐英年
3        张百哲            董事             -      45.00       45.00       0.17%         无
4        黄广连            董事             -      30.00       30.00       0.11%         无
                     董事、高级
5        朱雪华                       280.00            -     280.00       1.05%         无
                       管理人员
6        庞春霖            董事             -           -           -          -          -
                     董事、高级
7        吴克强                             -     169.25      169.25       0.63%         无
                       管理人员
8        王艳梅       独立董事              -           -           -          -          -
9        高术峰       独立董事              -           -           -          -          -
10      陈建惠      独立董事            -                -         -         -        -
11      唐慧芬        监事              -                -         -         -        -
12      余庆兵        监事              -                -         -         -        -
                   职工代表监
13      陈海英                          -             1.80      1.80    0.00%         无
                       事
                   高级管理人
14      李跃松     员、核心技           -         45.01        45.01    0.17%         无
                     术人员
15       秦莘      董事会秘书           -             3.92      3.92    0.01%         无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清溢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清溢光电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了部分间接持有的股份,具体如下:

                                                                                 单位:股
                                                                        报告期期末剩余
                                  报告期期初间接       报告期内减持间
      姓名         职务                                                 间接持有股份数
                                    持有股份数量       接持有股份数量
                                                                              量
      秦莘       董事会秘书                  44,000             4,800             39,200
      李静       已离任监事                 250,505            40,000            210,505
      张平   已离任职工代表监事             195,005            48,000            147,005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