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溢光电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290 号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清溢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清溢光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清溢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清溢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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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清溢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
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清溢光电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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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2 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6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8.7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650.4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284.40 万元(其中
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4,985.28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 299.12 万元,该部分
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53,366.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31.39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233.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233.72
项目投入 B1 50,068.4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5.9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0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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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20
项目投入 D1=B1+C1 52,140.9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9.1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01.9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3.72
差异 G=E-F 88.18
差异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中有 88.18 万元已投入到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8.5 代及
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中,使得该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 100%,因此本期项目投入金
额未包含该该利息投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清溢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年1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9年12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蜀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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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792500788016000010
689.22
新支行 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744572918687 0.5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 631550155 148,909.8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82755215237 1,861.8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10100101773215 985,769.03
合 计 1,137,230.4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用于合肥清
溢购置部分研发设备及部分检测设备,并利用公司在合肥建设的生产线的部分工艺设备,对
平板显示掩膜版以及半导体芯片掩膜版进行产品和技术研发,同时研究将半导体掩膜版技术
应用在平板显示掩膜版上的可行性。该项目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间接提高公
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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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33.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7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140.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重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1) (2) (4)=(2)/(1) 状态日期 大变化
(3)=(2)-(1)
合肥清溢光
电有限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8.5 代及以 否 49,233.72 49,233.72 49,233.72 402.06 49,233.72 100.00 2021 年 4 月 (未承 (未承 否
下高精度掩 诺) 诺)
膜版项目
合肥清溢光
电有限公司
2022 年二
掩膜版技术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1,670.44 2,907.20 -92.80 96.9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季度
研发中心项
目
合 计 - 52,233.72 52,233.72 52,233.72 2,072.50 52,140.92 -92.8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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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因国外供应商抵达国内时间延迟,部分设备和仪器验收延迟,导致资金支付有所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3.72 万元,主要系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版技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 92.80 万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0.92 万所致,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结余总额 113.72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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