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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溢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
期”)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朱雪华女士、吴克强先生、王艳梅女士、高术峰先
生、陈建惠先生五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3/5,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高术峰先生担任,全体成
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符合上海交易所
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审 计 委 员 会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计委员会会议议案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
                                     1.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九届董事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审计委员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9 日
 会第三次会                          3.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议                                  项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1 年四季度内审报告;
                                7.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2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

第九届董事                      审议通过:
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4 月 27 日   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第四次会
议                              2.2022 年一季度内审报告。

                                审议通过: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九届董事                      2、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8 月 22 日   的专项报告
会第五次会
议                              3、2022 年第二季度内审报告
                                4、审计部 2022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 2022 年下
                                半年工作计划

                               审议通过:
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1、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 年 10 月 18 日
会第六次会                     2、2022 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
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审计,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了审
计工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决定继续聘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审计委员审阅了上年度公
司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持了良好持续的联系,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沟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配
合会计师的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忠实勤勉,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
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