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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溢光电: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
荐机构”)作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清溢光电上
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2 年度,广发证券对清溢光电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广发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
        划。                                     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广发证券已与清溢光电签订《保荐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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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广发证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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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清溢光电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2 年度,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未发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2022 年度,广发证券督导清溢光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广发证券督导清溢光电依照相关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事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广发证券督导清溢光电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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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内部控制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广发证券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9    并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易所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他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2022 年度,广发证券对公司的信息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并对存在问
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导公司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予以更正或补充,不存在应及时向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证券交易所报告。
                                              清溢光电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深圳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上证科创公函【2022】009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广发证券在持续督导责任范围内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对清溢光电 2021 年业绩下滑等事
     正。
                                              项开展了核查工作,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度,清溢光电及其控股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2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2022 年度,清溢光电及相关主体未
  14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生前述情形。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
         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
         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
                                                    2022 年度,清溢光电不存在前述情
  15     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形。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公司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不领先的风险
       国内的掩膜版产业相比国际竞争对手起步较晚,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追赶,
国内掩膜版产品与国际竞争对手在新品推出的时间差距逐步缩短、产品性能上差
距逐步缩小。国内市场对掩膜版的需求较大,公司产品在国内中高端掩膜版市场
的占有率较低,明显低于国际竞争对手。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掩
膜版厂商之一,在新的产品取得重大突破以及通过下游客户认证后,可能遭遇国
际竞争对手的刻意价格竞争。因国内掩膜版产业起步晚、公司规模相对国际竞争
对手偏小、技术沉淀相对国际竞争对手较弱等因素,公司存在现阶段的产品和技
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不领先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主要设备和原材料均依赖进口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掩膜版基板,且主要由境外供应商提供。公司主要生产设
备光刻机均向境外供应商采购,且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为瑞典 Mycronic、德
国海德堡仪器两家公司,其中最高端的平板显示用光刻机由瑞典 Mycronic 生产,
全球主要掩膜版制造商对其生产的设备都存在较高程度依赖。公司存在主要设备
和原材料均依赖进口的风险。未来,如果公司的重要原材料、主要设备与备件发
生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或者供应商所处的国家和地区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
外交冲突等进而影响到原材料、主要设备与备件的出口许可,将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掩膜版是下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核心模具,是
下游产品精度和质量的决定因素之一。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
向客户提供符合其品质指标要求的产品,如果未来公司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将可能面临客户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赔偿或中断与公司业务合
作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重资产经营的风险
    公司所处掩膜版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生产设备昂贵,固定成本投入
较大,存在重资产经营的风险。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产品结构升级,公司积
极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目前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核心生产设备产能
利用率较高,但未来如果出现下游客户需求大幅减少,公司销量大幅降低的情形,
将可能导致公司产能过剩的风险,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一定的不利影响。
    4、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较高,销售客户相对集中。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
户的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下降,将可能对公司业务
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存在波动的风险
    掩膜版行业特点属重资产经营,合肥清溢投资较大,工厂厂房、设备折旧等
固定成本较大。若行业竞争程度进一步加剧、受宏观经济影响导致下游市场需求
出现下滑、原材料价格波动、高端产品开发及客户认证不达预期、公司未能进一
步提升竞争优势、产能利用率未能提升到较高水平,则公司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
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平板显示和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掩膜版市场需求旺盛。目前
行业内竞争对手主要有美国的福尼克斯、日本的 TOPPAN、SKE、HOYA、DNP、
韩国的 LG-IT、中国台湾的台湾光罩和中国大陆的掩膜版企业,行业集中程度较
高。随着下游产业向中国大陆不断转移,未来将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下游平板显示行业发展变化的风险
    平板显示用掩膜版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平板显示行业对掩
膜版的需求量主要受到其研发活动活跃度、新产品开发数量、下游产品迭代周期、
液晶面板产线数量、终端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若下游平板显示行
业发展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其对平板显示用掩膜版的需求量减少,将会对公
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下游产业结构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以及电路板行业,目前上
述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呈快速发展态势,且有加快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随着消
费电子产品技术革新、消费者偏好及市场热点的变化,公司下游产业可能出现结
构性调整,各细分行业市场对掩膜版的需求结构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公司不
能迅速觉察并调整产品思路以适应该等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以及长远发展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技术替代的风险
    目前全球范围内平板显示、半导体、触控等行业基本都采用掩膜版作为基准
图案进行曝光复制量产,无掩膜光刻技术精度低,主要用于电路板行业。掩膜版
光刻制作技术通常分为激光直写法和电子束直写法。激光直写法使用波长为
193nm、248nm、365nm、413nm 等的连续或脉冲激光光源,整形精缩成为
200~500nm 的激光点在掩膜光刻胶上画出电路图案后,通过显影蚀刻获得电路图
案;电子束直写法使用小至纳米级的电子束斑为笔,在掩膜光刻胶上画出电路图
案,掩膜版上的电子束胶在曝光显影后,通过湿法或干法蚀刻获得电路图形。公
司目前主要采用激光直写法生产掩膜版,随着科学研究的进步,不排除掩膜版行
业会出现新的无掩膜光刻技术对原有的工艺技术形成替代,从而产生技术替代风
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掩膜版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电路板等行业,是下游行
业产品制程中的关键工具,下游领域的发展情况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掩膜版产品的
供求变化。近年来,中国掩膜版行业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良好发展态势,保持
了一定的增长,而下游领域的发展态势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全球宏
观经济存在的波动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美国芯片和科学法案带来的风险
    美国针对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采取了技术出口管制、禁售高端光刻机和软
硬件配套设施、向中国科技企业施加“芯片禁令”及组织“芯片联盟”等措施,
体现出了美国对中国半导体产业的管制,以达到阻碍和延缓中国半导体产业在
“先进制程”上升级的步伐,相关措施对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确
定性,可能对公司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技术升级、设备引进、材料进口和市场开
发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出口国(地区)和主要产品进口国(地区)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掩膜版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掩膜版基板的境外供应商集中在日本、韩国和
中国台湾。若未来上述国家或地区为保护其本国或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限制掩
膜版基板的出口或制造贸易摩擦,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掩膜版产品部分出口,主要销往中国台湾、新加坡。若未来上述国家
或地区为保护其本国或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调整掩膜版产品进口政策,将可能
对公司掩膜版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4、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废液、废水、废气等环境污染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未来随着国家环境保
护政策进一步完善,环保标准亦可能逐步提高,如果公司无法达到相应的环保要
求或出现重大环保事故,将可能产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部门
处罚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停电的潜在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燃料供应、气温和降水等多方面因素交织叠加,给电力供
需形势带来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出现大面积限电或停电情况,可能存在导致工厂
停产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运营造成影响。
    6、深圳高新区北区旧改重建带来的风险
    深圳工厂位于深圳市高新区北区,周边的写字楼及工厂在进行旧改重建。深
圳工厂的光刻机及配套设备对振动有要求,旧改重建产生的振动给光刻机安全生
产带来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出现振动超标情况,可能存在导致光刻机停产或产品
报废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运营造成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762,153,955.37   543,912,423.04           4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99,031,622.19    44,525,813.82          122.41%
           润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79,040,538.41        32,665,126.64                141.9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34,935,822.28       194,179,867.59                -30.51%
           额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281,775,122.68     1,198,751,500.49                 6.93%
           产
          总资产             1,743,035,727.90     1,523,487,024.84                14.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17             117.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17             117.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30                 0.12             150.00%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8                 3.75   增加 4.2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6.37                 2.75   增加 3.62 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87                 6.77   减少 0.90 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0.12%,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合肥清溢
产能释放,产销规模迅速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122.41%和 141.9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
营业收入增长,规模效应显现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30.51%,主要系报告期内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分别同比增长 117.65%、117.65%和 15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竞争能力主要来源于公司通过先进技术生产高质量的产品、提供及时
的交货期、有竞争力的价格和快速响应的服务;公司具备的核心竞争力情况如下:
    (一)拥有自主创新的技术开发实力,先进的工艺技术水平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现有研发中心为依托,在已成立的深圳市光掩
膜研发中心基础上成立“广东省光掩膜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从设
计、工艺到产品整套流程的技术开发实力,是《薄膜晶体管(TFT)用掩模版规
范》行业标准起草单位。2016 年 10 月成功研制 AMOLED 用高精度掩膜版,成
为全球具备 AMOLED 用高精度掩膜版生产能力的厂家之一,打破了国内
AMOLED 用高精度掩膜版完全依赖国外进口的局面,已经正式给多家国内面板
企业供货。公司 8 代 TFT LCD 用掩膜版产品在 2019 年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二
等奖。2022 年合肥工厂承担完成了国家基础产业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8.5 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
    除产品研发外,公司在精密设备研发方面也具有技术先进性,公司设有专门
的设备研发中心,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逐步形成了测量、修补、贴膜等设备的
制作及维护能力,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形成了独有的竞争优势。
    此外,公司具备先进的图形设计及工艺处理能力。公司采用行业顶尖的设计
软件,并结合公司多年生产积累的经验及客户需求对上述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
强了上述软件对掩膜版行业的适用性,提高了应用效率,可对产品工艺参数进行
设计规则检查和图形元素符合性检查,自动进行图形逻辑处理、优化及对比检查,
极大地提高了产品工艺质量。

    (二)高端掩膜版产品技术升级,丰富掩膜版种类,增扩高端掩膜版产能,
以提升细分市场的份额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掩膜版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之一,具备各类掩膜版产
品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能力,拥有优质多样的掩膜版产品线,产品主要涉及
平板显示和半导体产业,涵盖了平板显示、触控、柔性电路、集成电路凸块(IC
Bumping)、集成电路代工(IC Foundry)、集成电路载板(IC Substrate)、MicroLED
芯片、微机电(MEMS)等领域用掩膜版,凭借自主创新的技术研发实力、订单
的响应快速速度、丰富优质的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客户需求。
    为适应国内平板显示行业的快速发展,凭借公司多年技术积累和成熟的生产
工艺,合肥工厂聚焦于扩大中高端平板显示掩膜版的产能,配套建设中高端平板
显示掩膜版产线,加大研发投入,为公司产品结构向中高端平板显示掩膜版渗透
奠定了基础。在平板显示用掩膜版技术方面,已实现 8.6 代高精度 TFT 用掩膜版
及 6 代中高精度 AMOLED/LTPS 用掩膜版的量产,实现了掩膜基板涂胶工艺的
量产及半透膜掩膜版(HTM)产品的多家客户供货,正在逐步推进 6 代超高精度
AMOLED/LTPS 用掩膜版的研发和高规格半透膜掩膜版(HTM)规划开发。
    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技术方面,已实现 250nm 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量产,
完成了 180nm 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客户认证,同步开展 130nm-65nm 半导体
芯片用掩膜版的工艺研发和 28nm 半导体芯片所需的掩膜版工艺开发规划。公司
坚持“技术创新驱动”战略,通过持续拓展半导体芯片的先进工艺研发能力和先
进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国产化率,实现自主可控。

    (三)利用区域优势,为国内客户提供更贴身、更周到、更及时的服务
    合肥工厂拥有更高精度的生产及检测等工艺设备,更智能的无人净化车间。
随着合肥工厂的量产,将提高产业链的国产化率,驱动国内掩膜版高端制造业,
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奠定基础。
    由于下游客户对掩膜版的交期、响应速度和服务要求较高,所以掩膜版行业
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随着合肥工厂的量产,就近配套下游客户有一定的优势。
在产品趋向大尺寸和高精度情况下,掩膜版的包装运输难度增加,运输距离的远
近成为影响交货期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产品交
付中具有运距短、运输便捷的优势,有利于公司提高对国内客户的快速反应能力,
能够为客户提供更贴身、更周到、更及时的服务。
    此外,在客户后续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常常伴随着返清洗、返修、补贴膜等
需求,公司本地化的服务能够更好的贴近客户的各种需求。
    公司通过提高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品产能和交期、优化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
品结构、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等举措推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业务的发展。抓住半
导体芯片掩膜版国产替代机遇,在重点客户拓展方面取得突破,以满足客户对半
导体芯片掩膜版产能及交期的需求。

    (四)良好的行业口碑及优质的客户资源,积累了大批知名客户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平板显示产业、半导体芯片产业的知名企业,公司作为国
内规模最大的掩膜版专业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之一,与主要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积极开拓行业
龙头客户,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与下游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合
作产品范围不断丰富,在平板显示领域,公司拥有京东方、惠科、天马、华星光
电、群创光电、瀚宇彩晶、信利、龙腾光电、维信诺等客户;在半导体芯片领域,
公司已开发了艾克尔、颀邦科技、长电科技、中芯国际、士兰微、英特尔、上海
先进等客户。优质的客户保障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并给予公司充分的发展空间。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研发、市场、产品和服务品质以及行业
口碑等方面,在 2022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为保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
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4,474.38 万元,较
2021 年度研发费用增长 21.45%;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5.87%,较 2021
年度研发费用率 6.77%下降 0.90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2 年,公司通过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奋力追赶国际先进技
术水平。研发的主要方向包括产品创新、持续改善设备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等,
目的在于提升技术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能和提升产品质量,解决客户不
断提升的产品精度与降低成本的矛盾。
    2022 年,公司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8 件,实用新型 11 件,软件著作权 3 件,
投稿论文 4 篇;新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 件,实用新型 19 件,软件著作权 3 件,
发表论文 4 篇。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2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072.50 万元,202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2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2,140.92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9.10 万元,募集资金应
节余金额为 201.90 万元,其中 88.18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投入至合肥清溢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8.5 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113.72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113.72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不存在差
异。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2 年度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   的质押、
    姓名        职务       数量(万    数量(万    数量(万      占比     冻结及直
                             股)        股)        股)      (%)      接持股减
                                                                            持情况
 光膜(香
 港)有限公    控股股东     9,863.64    8,661.36   18,525.00      69.43           -
     司
 唐翔千遗嘱
 执行及受托
 人唐英敏     实际控制人           -   18,525.00   18,525.00      69.43           -
 (注)、唐
   英年
   张百哲      副董事长            -      33.75       33.75        0.13           -

   唐庆年       董事               -           -           -          -           -

   唐嘉盛       董事               -           -           -          -           -

   黄广连       董事               -      22.50       22.50        0.08           -
                                                                      2022 年度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   的质押、
   姓名        职务      数量(万    数量(万   数量(万     占比     冻结及直
                           股)        股)       股)     (%)      接持股减
                                                                        持情况
            董事、总经
  朱雪华                    280.00          -     280.00       1.05           -
                理
  庞春霖       董事              -          -          -          -           -

  庄鼎鼎       董事              -          -          -          -           -

   赵静        董事              -          -          -          -           -
            董事、财务
  吴克强                         -     169.25     169.25       0.63           -
              总裁
  王艳梅     独立董事            -          -          -          -           -

  高术峰     独立董事            -          -          -          -           -

  陈建惠     独立董事            -          -          -          -           -

   王漪      独立董事            -          -          -          -           -

  许建笙     独立董事            -          -          -          -           -

  唐慧芬    监事会主席           -          -          -          -           -

  余庆兵       监事              -          -          -          -           -
            职工代表监
  陈海英                      1.80          -       1.80       0.00           -
                事
  李跃松     技术总裁            -      33.76      33.76       0.13           -

   秦莘     董事会秘书        1.10       0.32       1.42       0.00           -

    注:唐英敏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也是公司董事长。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清溢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清溢光电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直接持股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