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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03-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A 类激励对象: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2 人)

  ZHOU REN
                      美国       总经理          378.71           21.25%             0.83%
   (周仁)

             外籍人员(1 人)                    151.49            8.50%             0.33%

                             二、B 类激励对象:核心骨干人员(1 人)

              核心骨干人员                       113.61            6.38%             0.25%

    三、C 类激励对象: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
                    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24 人)

     龙文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7.24             0.97%             0.04%

    俞潇莹            中国     财务负责人        11.49             0.64%             0.03%

                      中国
    吴兴华                    核心技术人员       11.78             0.66%             0.03%
                      台湾

    许所昌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60             0.26%             0.01%

             外籍人员(2 人)                    21.55             1.21%             0.05%

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
                                                 715.21           40.13%             1.57%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18 人)

                预留部分                         356.42           20.00%             0.78%

                 合     计                      1,782.10         100.00%            3.92%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
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
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③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④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
对象相关信息。

   ⑤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