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 9-6-2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94,750,7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4,750,7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858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85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
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
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4,750,495 99.9999 300 0.000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4,750,495 99.9999 300 0.000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4,750,495 99.9999 300 0.000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案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数 (%) (%)
号
《 关 于 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 2,782,511 99.9892 300 0.0108 0 0.0000
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 2,782,511 99.9892 300 0.0108 0 0.0000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2,782,511 99.9892 300 0.0108 0 0.0000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 1、2、3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详见上表“二、议案审议情况
之(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金波、沈知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