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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
业特点、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
公司提供 2022 年财务报告服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
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该所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
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有利于公司的稳定
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
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
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程序合法、合
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五、关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总结全面。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不存在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认可。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意
见如下:2022 年度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没有资金往来;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培明(签字):       黄培明         朱和平(签字):     朱和平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