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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8-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
                                   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就芳
源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58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36,6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04.5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21]7-76 号)。
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104.56 万元低于《广东芳源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05,000.00 万元,对于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现
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募集   变更后募集
     项目         总投                                      项目             环评
                                 资金         资金
     名称         资额                                      备案号           批复
                               投资额       投资额
年产 5 万吨高
端三元锂电前
                                                                            江新环审
驱体(NCA、                                            2019-440705-38-03-
                105,000.00   105,000.00    30,104.56                        〔2020〕
NCM)和 1 万                                                 056356
                                                                              118 号
吨电池氢氧化
    锂项目
    合   计     105,000.00   105,000.00    30,104.56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
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
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
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泉泉                    张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