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芳源股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19.42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5,117,180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后,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持有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或
“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9.38%减少至 8.38%,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达到 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其
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减持所持有的芳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转让前直接持有芳源股份
序号 转让股东名称 转让前直接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
1 48,000,000 9.38%
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上述持股数量截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出让方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持股数量 持股 拟转让数量 实际转让数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数量占总
(股) 比例 (股) 量(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五矿元鼎股权
投资基金(宁
1 48,000,000 9.38% 5,117,180 5,117,180 1.00% 8.38%
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三)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后,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9.38%减少至 8.38%,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达到 1%。
1. 基本信息
五矿元鼎股权投 名称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基金(宁波)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88、76 号 B 幢 1 层 740 室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8 月 26 日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股) 比例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
2022 年 8 月
金(宁波)合伙企业 询价转让 人民币普通股 5,117,180 1.00%
26 日
(有限合伙)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五矿元鼎股权投 合计持有股份 48,000,000 9.38% 42,882,820 8.38%
资基金(宁波)
合伙企业(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
48,000,000 9.38% 42,882,820 8.38%
合伙) 件股份
4. 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的控
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数量 占总股本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股) 比例 (月)
广发基金管理有
1 基金管理公司 3,367,180 0.66% 6
限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管
2 基金管理公司 1,500,000 0.29% 6
理有限公司
上海进崟投资管
3 私募基金管理人 250,000 0.05% 6
理有限公司
(二) 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 19.40 元/股,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22.69 元
/股的 85.50%。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2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00 至
12:00,组织券商以传真邮件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3 份,
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3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3 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19.42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511.7180 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金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
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芳源股份股份中,参与转让的
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
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
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
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