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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芳源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芳源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
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负责芳源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芳源股份签订《保荐协议》,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2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2 年上半年芳源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3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2022 年上半年芳源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
 4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5                                             访等方式,了解芳源股份业务情况,对芳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源股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2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芳源股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促芳源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保荐机构对芳源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芳源股份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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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保荐机构督促芳源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件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芳源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了审阅,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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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充而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
       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2022 年上半年,芳源股份及其控股股东、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11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未发生该等事项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2022 年上半年,芳源股份及其控股股东、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2022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
        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2022 年上半年,芳源股份未发生该等情
 14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
                                             况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 2022 年上半年,芳源股份不存在需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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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
        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技术风险

       1、电池行业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动力电池是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来源的核心部件,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
电池是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动力电池。2018 年以来,动力电池技术的更新迭代较
快,磷酸铁锂电池的长电芯方案、无模组技术(CTP)等技术进一步提升了其电
池包的能量密度,未来两种技术路线的竞争还会继续。同时,氢燃料电池、固态
锂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不断涌现。公司生产的 NCA 三元前驱体产品主要销售给松
下用于生产三元锂电池,并最终用于特斯拉汽车生产。目前特斯拉汽车动力电池
存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两种路线,同时钠离子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不断涌
现。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不利变化,则特斯拉对三元
锂电池及松下对 NCA 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面临替代风险,公司 NCA 三
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迭代
产品,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高镍三元前驱体是公司目前主要的业务方向,具有行业技术更新较快的特
点。由于动力电池对于三元前驱体的各项理化性能及品质要求极其严格,如果未
来公司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不能持续创新,无法紧跟行业要求在保障安全性、
提高材料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高镍化技术开发,或是新产品无法满足客户因产品
更新换代提出的更高的技术指标,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3、核心技术泄密与人员流失风险

    三元前驱体的研发创新能力以及生产制造工艺是行业内企业的重要核心竞
争力,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是保证公司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新能源汽
车行业对高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需求日益强烈,并受员工个人职业规划、家
庭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公司面临人员流失的风险。此外,发行人形成了一系列核
心技术,若由于公司人员流失、核心技术泄密,相关研发、工艺等积累成果被竞
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则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会受到损害,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
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1)公司客户集中度高,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出现技术路线转换、产品结
构调整、增加新供应商或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出现货
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降低等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对松下依赖度较高,且目前松下 NCA 电池主要供
给特斯拉,若未来新客户、新产品开发不及预期,或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引起松下
对采购产品的技术路线、型号、数量要求发生变更以及更换供应商,或由于特斯
拉减少对松下的采购等因素影响导致松下大幅减少对公司产品采购等情况,将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2021 年以来,公司与松下中国的合作方式陆续调整为由公司向松下中
国采购金属镍豆、金属钴豆生产 NCA 三元前驱体后再向其销售,以上合作方式
的变化对公司向松下中国销售 NCA 三元前驱体的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合作方
式变更未来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采购需求将相应增加,如果未来公司主
要供应商的经营情况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镍豆、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等镍钴资源,系主营业务成
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镍、钴价格受市场供求、产业政策、宏观经济形势、地缘政
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呈现波动性,进而向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传导;宏观经济
形势变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及突发性事件可能对公司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受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大幅上升影响,公司可能无法及
时采购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或采购成本大幅上升。若不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
转嫁成本压力,公司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22 年 3 月受“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伦敦金属交易所 LME 期镍盘面价格
大幅上涨;若未来镍价持续处于高位或继续上涨,或发生镍资源供应短缺等情形,
公司可能面临业绩大幅下滑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公司产品以 NCA 前驱体为主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 NCA 正极材料前驱体为主。作为三元前驱体重要路
线之一的 NCM 前驱体业务,公司 NCM 前驱体产品仍处于初步放量期,公司整
体产品结构仍然较为单一,对下游市场变化和行业变化引起的风险抵抗能力较
弱,如果未来公司新业务、新客户拓展不及预期,或现有 NCA 三元前驱体产品
的市场需求被其他产品所替代,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与松下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对松下依赖度较高,一方面,若未来发生松下对采
购产品的技术路线、型号、数量要求发生大幅变更以及更换供应商,或由于特斯
拉减少对松下的采购等因素影响导致松下大幅减少对公司产品采购等情况,将会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若未来公司与
松下合作方式发生进一步调整甚至频繁变动,导致公司无法在合作中获得成本优
势或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则公司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盈利
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14 年开始,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补
贴退坡,在补贴支持下成长起来的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降本
压力。高镍化作为当前三元前驱体领域突破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之一,市场竞争日
益激烈,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格林美、中伟股份、广东邦普等均在高镍化方向进行
了布局。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如果未来市场需
求不及预期,行业可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因此,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7、新冠疫情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1)新冠疫情在国内时有反复,境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受新冠疫情
影响,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
市场调研、客户拜访、技术研发、产品反馈等相应滞后或者推迟,对公司生产经
营存在一定的影响。
    (2)目前,公司主要终端销售和终端采购中来自境外地区占比较高,如果
境内外地区特别是公司销售、采购主要涉及地区的疫情无法有效控制或出现反
弹,公司的境内外订单、物流、采购、市场开拓等或持续受到影响,则公司营业
收入和盈利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 NCA/NCM 三元前驱体最终主要应用于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在由政策补贴所带来的蓬勃发展阶段,转向以市场
需求为基础、技术创新为驱动的持续增长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及节能环保相关
政策的变化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链的技术体系、市场发展具有较大影
响,进而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等产生影响。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期末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跌价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期末存货持续扩大,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
面会对公司形成较大的流动资金占用,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
场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镍、钴等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公司存货可能出现跌价
损失的风险。

    2、应收账款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
分别为 20,099.67 万元、17,690.58 万元、34,510.56 万元及 29,528.68 万元,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12%、19.66%、18.38%及 12.45%,公司存在因客户违约
而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3、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金属镍、钴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主
要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成本的影响不同步,2021 年第四季度以来主要辅助材料
硫酸和液碱成本上升,以及与重大客户松下中国的合作方式变化等因素所致。公
司销售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主要取决于采购时点的金属镍或钴的市场价格、原材
料中金属镍或钴的含量及原材料品质等;如果未来金属镍或钴的市场价格发生较
大波动,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风险。2021 年 2 月之后,公司与松下 NCA
的合作模式陆续调整为向其采购镍豆、钴豆生产 NCA 三元前驱体后销售给松下,
且 2021 年第四季度以来硫酸、液碱等辅助材料成本同比上涨,公司毛利率相应
出现下滑;如果未来公司无法在合作中获得成本优势或维持客户集中度高的特
点,则公司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同时,近年来,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发展,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行业竞
争企业纷纷投入三元前驱体的研发与生产,行业产能持续扩张,市场竞争加剧。
未来,如果发生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三元前驱体行业竞争无序、原材料价
格的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保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等各种不利情形,则公司毛利
率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

    4、净利润增长率低于收入增长率的风险

    受股份支付费用增加、金属镍钴价格上涨及松下合作模式变更、主要辅助材
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 202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
大幅下降,净利润增长率大幅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若上述影响因素持续存在,
则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收入增长率。

    5、松下合作方式变化造成毛利率和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2021 年 2 月起松下与公司的合作方式调整,导致公司毛利率降幅较大,对
盈利能力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如未来松下进一步调整合作模式,或公司其他主要
客户调整合作模式,可能对公司毛利率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五)法律风险

    1、部分租赁及自有房产产权存在瑕疵的风险

    公司部分租赁及自有辅助设施用房、仓库及办公室产权存在瑕疵。未来如果
因为产权瑕疵而使得公司使用的辅助设施用房、仓库及办公室进行拆除,则该部
分辅助设施用房、仓库及办公室将需要更换至其他场所,公司将产生包括人工和
运输费、装修费损失、误工损失等在内的费用/损失,将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 24.48%。
一方面,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增持或者第三方发起收购,公司将可能面临控制权转
移的情况,对发行人经营管理或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公司股
权相对分散,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股东大会对于重大事项决策的效率,从而对公
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风险

    由于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项目建设尚需一定时间,
届时如果产品价格、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
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有较大幅度
提升,对公司内部管理、市场开拓等运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运营能力无
法满足募投项目要求,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效率、经营业绩等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工后公司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将
对公司利润形成一定影响。如果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募投项目导致相关
成本费用的增加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七)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公司资源整合、技术研发、市场开拓、
内部控制、部门协调及员工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
体系无法适应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产生负面影响,
使公司面临一定管理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94,624.20       90,328.03                  4.76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281.75         5,391.98                -94.77
净利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净利润(剔除2021年实施
                                         3,682.33        5,391.98                -31.71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导 致 本期
新增股份支付影响)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净              211.37         5,389.77                -96.08
利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净
利润(剔除2021年实施股                   3,611.94        5,389.77                -32.99
权 激 励 计 划 导 致 本 期新
增股份支付影响)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流
                                         8,051.56        6,944.84                 15.94
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133,982.76       132,785.70                  0.90
净资产
总资产                                356,979.00       287,441.17                 24.19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6               0.13              -95.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6               0.13              -95.3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后 的
                                           0.004               0.13              -96.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益 率
                                             0.21              5.62    减少5.41个百分点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益 率                 0.16              5.62    减少5.46个百分点
(%)
研 发 投 入 占 营 业 收入 的
                                             5.17              3.34    增加1.83个百分点
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94.77%,主要
原因系:

     (一)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2022 年 1-6 月,公司同比新增 2021 年度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的股份支
付费用摊销。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从 2021 年 11 月份开始确
认其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其中 2022 年 1-6 月确认 4,070.96 万元,影响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是其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的
主要原因。

    (二)金属镍、钴价格上涨及松下合作模式变更

    公司生产的三元前驱体产品主要使用金属镍、钴原材料,因国内湿法冶炼中
间品原材料供应紧张等原因,为保障供应链品质及稳定,自 2021 年 2 月开始,
公司与松下合作模式由公司自行开发供应商并主要向 MCC 等采购镍湿法冶炼中
间品作为主要原材料,变更为公司向松下中国采购金属镍豆、金属钴豆作为主要
原材料用于生产供应给松下的 NCA 三元前驱体;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松下合作
模式变更影响,公司金属镍、钴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 39.97%、
60.89%。综合影响下,公司 2022 年 1-6 月毛利率为 11.19%,较上年同期下降
3.11%,公司经营业绩受此影响出现下滑。

    (三)主要辅助材料价格上涨

    公司生产三元前驱体产品使用的辅助材料主要是液碱和硫酸,2021 年下半
年开始受限电等因素影响,液碱、硫酸价格逐步上涨,液碱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
同期上升 77.25% ,硫酸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升 25.55%,导致毛利率有
所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受此影响出现下滑。

六、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形成多项核心工艺技术。公司“萃杂
不萃镍”技术改进了国内镍湿法冶金行业的工艺流程、降低了高纯硫酸镍的制造
成本;自主研发的均相共沉淀技术、一次颗粒形貌调控技术和粒度分布调控技术,
构建了完备的功能材料合成技术体系,提高三元前驱体的电化学性能、烧结活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提高锂电池产品的能量密度、安全性能及循环性能。

    (二)稳定高效的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高素质和专业化的技术团队,专业覆盖化学、材料、工程、
分析等多学科领域。公司技术团队多年来专注于镍钴可循环资源的综合利用,镍
电池正极材料及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生产,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

    (三)高品质控制优势

    公司 2015 年引入松下品质控制体系,针对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复杂的生产
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对技术开发、工艺设计、设备研发以及
对生产环节全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对产品的质量管控。

    (四)多渠道原材料供应布局

    公司长期从事镍钴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建立了多渠道、完善的原材料供应体
系,公司与全球大型镍钴矿湿法冶炼中间品生产商 MCC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
自 2021 年 2 月起向松下中国采购金属镍豆、金属钴豆作为原材料生产 NCA 三
元前驱体(由松下中国向必和必拓、嘉能可等采购镍豆、钴豆之后销售给公司),
以保证镍钴资源的稳定供应。

    同时,公司与全球最大的环保服务企业之一威立雅合资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拆
解企业威立雅江门,未来将充分利用威立雅在资源回收领域的渠道,进一步保障
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

    (五)高镍产品的先发优势

    2015 年,公司凭借球形氢氧化镍高镍化的技术积累,正式进入高镍 NCA 三
元前驱体领域,针对松下的产品需求,成功解决了镍钴铝难以共沉淀的技术难题,
实现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的突破;2017 年底,公司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
元前驱体 NCA87;2019 年底,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元前驱体 NCA91。公
司目前产品还包括高镍三元前驱体 NCM83、NCM88 等,主要在研产品包括高镍
三元前驱体 NCA94 等,镍含量将进一步提升。

    在新能源汽车政策降低补贴的金额、提高补贴的技术标准的背景下,高端新
能源汽车向长续航里程方向发展,将进一步提升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的市场需
求,带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高镍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已实现高镍三元前驱体系
列产品的量产与销售,与国际一流锂电池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行业
内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六)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制度,对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考察。公司深耕镍电池正极材料和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多年,以领先的行业技术、严苛的品质控制和高效的响应速度,获得世界知名动
力电池制造商松下的品质认证,并在 2017 年实现批量供货,在行业内拥有一定
的品牌知名度。此外,公司还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贝特瑞、当升科技、巴
斯夫杉杉等国内外领先的动力电池制造商和正极材料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为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2 年上半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投入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及变化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 4,895.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2.42%,
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力度,研发项目增加,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二)研发进展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专利申请共 3 项,获得专利授权共 8 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48 项、软件著
作权 6 项、商标 1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对全部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注销。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及 2022 年上半年末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104.56

截至 2022 年初累计发    项目投入                    B1                        29,324.30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82
                        项目投入                    C1                          783.61
2022 年上半年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2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项目投入                D1=B1+C1                      30,107.92
日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01
应结余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E=A-D1+D2                             9.6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F                                   -
    注
差异                                              G=E-F                              9.65
注:差异 9.65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已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约 9.65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六个完成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及《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有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和间接持股
情况如下:
                                                                               单位:股
                                                          报告期内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姓名      职务                                           份增减变动    增减变动原因
                                 数           数
                                                              量
           董事长、总裁、控
罗爱平     股股东、实际控制    79,028,700   79,028,700             -            -
           人
           董事、副总裁、实
 吴芳                          17,843,800   17,843,800             -            -
           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姓名      职务                                             份增减变动    增减变动原因
                                数             数
                                                                量
谢宋树     董事、常务副总裁    2,131,600      2,131,600               -         -
龙全安     董事、副总裁        1,642,800      1,642,800               -         -
袁宇安     董事               15,046,100     15,046,100               -         -
吴小珍     董事                  10,885         10,885                -         -
邹育兵     独立董事                      -              -             -         -
杨德明     独立董事                      -              -             -         -
 贺强      独立董事                      -              -             -         -
           监事会主席、职工
朱勤英                          385,200        385,200                -         -
           代表监事
 王珏      监事                          -              -             -         -
易神杰     监事                     463          1,126             663    增持贝特瑞股份
 张斌      副总裁              1,275,600      1,285,900          10,300    二级市场交易
刘京星     副总裁              1,328,400      1,328,400               -         -
朱红斌     副总裁                15,200         40,000           24,800    二级市场交易
陈剑良     董事会秘书           540,800        540,800                -         -
吕海斌     财务总监              40,000         40,000                -         -
注 1:间接持股数的计算方法系直接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乘以上述人员在该直接股东直
接和间接的持股比例;
注 2:吴小珍、易神杰系通过贝特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