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4-14  

                        公司代码:688148                                    公司简称:芳源股份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
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02,926.2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的现金分红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44.64%,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有关规定。此外,结合公司盈利状况、
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未来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2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芳源股份        688148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剑良                            黄敏龄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
       办公地址
                       杨桃山、矿田(土名)              杨桃山、矿田(土名)
         电话          0750-6290309                      0750-6290309
       电子信箱        fyhb@fangyuan-group.com           fyhb@fangyuan-group.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

用于锂电池和镍电池的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工具、储能设备及电子产

品等领域。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 NCA 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商,以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为基础,

以现代分离技术和功能材料制备技术为核心,生产 NCA/NCM 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球形氢氧

化镍。公司已建立起从镍钴原料到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链:以包括

金属镍豆、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等资源为原材料,利用分离提纯技术制备高纯硫酸镍、

高纯硫酸钴、高纯硫酸锰等溶液,进而直接合成 NCA/NCM 三元前驱体及球形氢氧化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

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具体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研究院下设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其中研究开发中心下设新

产品开发部、检测中心和设计部,建立了以新产品开发部为核心的研发体系。公司 2016 年被评为

广东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2017 年被评为广东省新能源电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

年被评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2019 年被评为广东省博士和博士后创新样本单位,2020 年被评为国

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 年被评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2 年被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

    公司实行“前沿技术研究、在研产品开发、在产品持续优化”的研发策略;加强专利布局,

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养掌握创新文化的科技人才和团队,积极融入全球的创新体系。公司

以自主研发为主,借助“产学研合作”、“市场需求开发”、“联合定制开发”等多种模式,充

分利用前沿科技资源,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满足产业化需求,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和电池正极

材料及前驱体的研发制造水平:

    (1)基础预研开发:基础预研项目是研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研发体系的底蕴

所在,公司制定了新产品开发的短期、中期和中长期战略规划,并每年滚动更新,定期总结基础

研发成果及预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2)“产学研”合作:公司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与中南大学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建立了博

士后联合培养机制,并成立了“新能源材料及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校企联合研究中心”。此外,

公司也与湘潭大学建立了博士后联合培养机制,引入高校科研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3)市场需求开发:公司管理层和市场销售团队敏锐把握市场及技术变化趋势,第一时间将

客户产品需求信息反馈给研究院,并成立新产品研发项目小组,紧跟市场变化进行集中攻关,为

客户在最短时间内开发出新工艺、新产品。

    (4)为客户提供产品定制化服务: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

化服务,为客户提供符合要求的高镍化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动力可调控球状掺杂氢氧化镍等产

品,及时高效地提供符合市场主流以及能够引导市场潮流的产品。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采购审批流程、供应商管理体系和成本控制措施,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

与品质稳定。

    (1)采购审批流程

    公司主原料由经营中心负责采购,根据公司制定的材料标准,严格执行来料检验程序;辅料
及办公用品、维修零配件、机器设备等由供应链中心负责采购,单笔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订单,

经相关部门参与合同评审,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

    对于主原料采购,根据生产中心制定的生产及原材料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经营中心

进行采购;对于辅助材料及其它物料采购,先由需求部门制定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

理审批后由供应链中心执行;对于设备采购,由相关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

总经理审批后由供应链中心执行。

    (2)供应商管理体系

    公司在与上游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供

货能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通过评估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供

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动态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辅料供应持续稳定、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自 2021 年 2 月起,公司与重要客户松下中国的合作方式发生改变,由公司自己开发供应商、

主要向 MCC 采购镍湿法冶炼中间品(氢氧化镍)生产 NCA 三元前驱体销售给松下中国,变为公

司向松下中国采购镍豆、钴豆原材料(松下向澳大利亚必和必拓等公司采购镍豆、向英国嘉能可

等公司采购钴豆)生产 NCA 三元前驱体后再销售给松下中国。合作方式调整前后,镍、钴原料

均最终来自于国际知名公司,供应稳定。

    (3)成本控制措施

    在成本控制方面,根据公司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保证原材料品

质的同时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2021 年起松下中国成为公司重要供应商。松下作为全球知名的动力电池生产商,议价能力较

强,松下中国向必和必拓采购金属镍豆、向嘉能可采购金属钴豆的采购价格参考公开市场价格定

价;公司向松下中国采购金属镍豆、金属钴豆的价格参考公开市场价格定价,并考虑运费、报关

等相关费用,因此公司向松下中国采购金属镍豆、钴豆的价格略高于松下中国对外采购的价格。

松下的资金实力、对资源的控制能力强于公司,合作方式的调整有利于长期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为基础、综合考虑客户需求预期,合理

制定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在生产组织方面,生产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实际库存量、安全库存量、上月出货量、车间生

产能力等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开发进展和客户需求预期,合理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并编制相

应原材料辅料等采购计划,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在生产作业方面,生产中心严格执行产品技术标准,并根据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控制要求,

编制生产过程作业指导书、规定操作方法和要求。实际生产中,监督各生产工序中的操作人员按

各自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严格执行,并根据不同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由专

人全程负责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工序检验、以及产品最终的出厂检验,确保

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以直接销售至下游生产厂商即直接销售为主,存在少量产品销售给贸易商客户即间

接销售的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与客户进行深入、持续地

沟通,以确定相关产品的工艺、型号、技术指标等事项,确保产品质量和技术指标满足客户需求;

向客户按时交付产品后,公司持续提供高质量的客户服务工作,进一步探索客户需求,在保持工

艺技术的先进性的同时,推动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持续提高。与重要客户松下的合作关系方面,自

2021 年 2 月起陆续调整为公司从松下中国采购镍豆、钴豆生产 NCA 三元前驱体后再销售给松下

中国,以保证产品的高质量及供应的稳定性。

     公司的营销策略是“以技术开拓市场”,积极参与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交流,成功与一批国

内外知名的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保持与客户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等方面的开发合作,

提高持续获取新业务机会的能力。公司依据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实际情况,持续

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市场推进策略。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碳中和”、“碳达峰”逐步成为全球共识,全球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电池市场持续向

好,带动上游正极材料及三元前驱体行业持续稳步发展。根据高工产研(GGII)数据,2021 年全

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 74 万吨,同比增长 72.89%;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 72 万吨,同比增长 72.52%。

根据 Frost & Sullivan 的预测数据,2022 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达到 102.24 万吨,预计到 2025

年出货量有望达到 224 万吨,市场整体规模有望达到约 2,400 亿。

     目前,行业主流三元正极材料包括 NCM3 系、NCM5 系、NCM6 系、NCM8 系和 NCA。其

中 NCM5 系产品推出较早,技术相对成熟,在国内电池市场上被应用较为广泛。根据鑫椤资讯的

统计,2022 年新能源乘用车动力电池装机量同比增长近 64%,而三元锂电池增幅近 32%,其中
NCM5 系产品国内搭载量占整个 NCM 电池装机量的 72%,是目前国内三元正极材料的主流和代

表性产品;NCM8 系产品在国内占比约 24%。NCM8 系和 NCA 产品都属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

结构上具有正极比容量和电池能量密度等优势。

     (2)基本特点

     三元前驱体的上游主要为含镍、钴、锰等金属原料,下游为锂电池正极材料,是电池产业链

中衔接上游资源与下游材料的关键中间产品,对三元正极材料的性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三元前驱

体通过与锂盐高温混合烧结后制成三元正极材料,由于高温混锂烧结过程对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性能影响很小,三元正极材料对前驱体的理化性能具有良好继承性,对三元电池性能发挥关键影

响,其工艺技术水平是推动锂电池及其下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3)主要技术门槛

     目前制备三元前驱体的主流技术路线是共沉淀法,该工艺技术壁垒较高,研发周期较长、反

应流程复杂、过程控制严格,如盐和碱的浓度、氨水浓度、加入反应釜的速率、反应温度、反应

过程中 pH 值变化、磁性异物控制、反应时间等反应参数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此外,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生产对整个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要求也相对较高。

     公司自主研发的均相共沉淀技术、一次颗粒形貌调控技术和粒度分布调控技术,构建了完备

的功能材料合成技术体系,提高了三元前驱体的电化学性能、烧结活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提高

锂电池产品的能量密度、安全性能及循环性能。

     近年来,主流锂电池厂商对上游正极材料供应商的技术、产品质量及各项性能要求较为严格,

使得小型企业进入供应商体系难度增大;加之三元锂电池逐步向高能量密度、高循环次数、高安

全性方向发展,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关键工艺技术在短期内较难突破,新建产线资金投入量大,

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存在较高的进入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 NCA/NCM 三元前驱体、硫酸镍、硫酸钴、球形氢氧化镍等,其中三

元前驱体为公司核心产品。

     根据高工产研及 EVTank 数据,2020 年公司占国内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市场份额为 3.3%,位居

行业第 8;2021 年度国内三元前驱体出货量约为 61.8 万吨,公司 2021 年 NCA 及 NCM 三元前驱

体出货量为 1.98 万吨,经计算市场份额约为 3.2%,公司三元前驱体市场份额整体较为稳定。

     公司在 NCA 高镍三元前驱体方面具备优势。公司重点布局高镍三元前驱体,以现代分离技

术和功能材料制备技术为核心,在分离提纯和材料合成两大关键工艺上实现多项创新和突破,尤
其在高能量密度、低成本的高镍 NCA 三元前驱体产品研发和生产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成为

松下-特斯拉供应链的重要供应商,并与贝特瑞、巴斯夫杉杉等形成了持续稳固的合作关系。同时,

公司积极拓展 NCM8 系等 NCM 三元前驱体业务,并已覆盖贝特瑞等下游头部厂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全球汽车电动化进程逐步加快

     目前,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众多国家的战略举措。多国政府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发

展的新机遇,通过加强战略规划、强化科技研发、退出优惠政策等举措,积极推动汽车产业向绿

色低碳方向转型。同时,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提高,加上新能源汽车具有的低能耗、低排放、

低噪音等优势,在需求推动下,全球各大汽车厂商也加快了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生产。在上述多

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全球汽车电动化的进程正在不断加快。

     近年来,各国政府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和配套产业的发展出台了多项政策。2022 年,美国的《通

胀削减法案》正式立法,对电动车补贴的新政策正式落地;智利政府颁布的《关于促进电力存储

和电动汽车发展的法案》规定了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车主可免缴流通许可证费用;德国政

府为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动桩发展公布了《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规划Ⅱ》;新加坡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

为新加坡境内购买纯电动汽车的车主提供注册费用和税收的减免。

     国内方面,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

政策和措施,力争于 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基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引,新能源汽车作为新能源产业主要发展方向、其在“双碳”领域的价值

贡献也在逐渐彰显,锂离子电池和相关材料的产业和技术发展也逐渐成为引领新能源汽车领域的

新风向。

     (2)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向高镍化发展

     在产业新周期下,三元动力电池对电池能量密度、安全性能、成本性价比等方面的要求越来

越高。我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量的比例达到

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 350 瓦时/公斤,该目标的实现对高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

高性价比的动力电池开发提出新的要求,推动了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向高镍化发展。

     根据高工产研、中金企信国际咨询数据,2020 年中国 NCA、NCM811 高镍三元前驱体出货

量占比分别为 10.0%、22.7%,较 2015 年分别上升 5.7 个百分点、22.6 个百分点。另根据 Frost &

Sullivan 数据,2021 年全球高镍动力电池装机量占三元动力电池装机量比重为 42%,预计 2030 年

将上升到 95.0%。高镍化已经成为三元动力电池及三元前驱体的重要发展趋势。
    与磷酸铁锂材料的性能相对比,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结构具有正极比容量和电池能量密度的

优势,另外其低温性能也优于磷酸铁锂材料。目前国内头部的三元正极材料生产厂商的研发和生

产趋势,已经从 NCM111、NCM523、NCM622 等中低镍型正极材料,逐渐转向研制开发和批量

生产 NCM712、NCM811、NCA88、NCA91 以及更高镍型号的三元正极材料产品。通过高镍化正

极材料的应用,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三元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和续航里程;另一方面,钴原料的单

价高于其他原料,高镍化有助于降低钴的单位含量,从而降低材料成本,提高产品的性价比。

    (3)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处于加速发展阶段

    动力电池的生命周期一般包括生产、使用、报废、分解以及再利用。车用动力电池报废后,

一般的回收方式分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动力电池拆解回收两个方向。目前由于梯次利用存在流

程较长、关键技术待突破、技术规范不足、行业标准缺失、安全性及稳定性难以保障等问题掣肘,

导致其经济价值尚未充分体现,因此梯次利用主要以试点项目为主。在中短期内,行业发展更多

还是采取以已具备经济性的直接拆解回收方向。

    在动力电池即将迎来的退役大潮和各国对动力电池回收重视度提升的双重影响下,动力电池

回收行业正在处于加速发展阶段。根据 Frost & Sullivan 的预测,到 2026 年中国电子废弃物、报

废汽车、动力电池等主要城市矿山业务价值将超过 2.1 万亿元的市场规模。而根据高工产业研究

院的预测,到 2025 年我国退役动力电池累计将达到 137.4GWh,需要回收的废旧电池将达到 96

万吨。因此,高工产业研究院认为 2025 年有望成为动力电池退役潮的起点,并进入锂电池回收业

务规模与利润双增长的黄金时期。

    动力电池回收是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不仅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锂、镍、钴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和供应也是至关重要。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对电池

回收提出了要求:国外方面,在 2022 年实施的《欧盟电池新法》要求中将电池回收率目标上调至

70%~85%,并首次针对钴、铜、镍、铅、锂等重要原材料单独提出 70%~95%的回收率要求;国

内方面,根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规定,镍、钴、锰的综合回

收率应不低于 98%,锂的回收率不低于 85%。根据以上假设,国海证券研究所在测算后预测,

2022-2027 年动力电池回收中有价金属的市场价值分别为 369.71 亿、543.07 亿、525.22 亿、546.50

亿、803.35 亿和 1300.41 亿元,2022-2027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9%。

    金属锂、钴、镍的价格与供需波动对正极材料的价格影响较大,在当前我国相关资源缺乏的

背景下,做好废弃动力电池材料的回收再生利用、充分挖掘“城市矿山”有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

效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总资产               4,204,038,988.04    2,874,411,725.19                 46.26 1,449,870,48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04,771,469.09    1,327,856,999.42                 13.32     927,151,611.65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2,935,186,525.87    2,069,563,235.71                 41.83     992,666,095.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786,598.54      66,721,801.67                  -92.83     59,327,452.3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901,345.30       64,761,073.30                  -75.45     55,180,196.0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99,650,626.29      120,947,766.46                 -347.75    190,531,037.12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34                 6.23   减少5.89个百分点                6.58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                 0.15               -93.33              0.1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                 0.15               -93.33              0.14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5.01                 4.41     增加0.6个百分点               4.52
入的比例(%)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404,787,086.21     541,454,942.98    938,971,474.07    1,049,973,02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70,778.97      5,088,306.31     19,307,444.62      -17,338,373.42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716,429.48       4,830,080.3     19,625,376.76       -5,837,682.28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3,062,191.17      37,453,403.66     -29,973,034.14   -350,193,186.98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06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59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     比例                 通借出股      冻结情况      股东
                                                        售条件股
       (全称)          减          数量       (%)                  份的限售                    性质
                                                        份数量                   股份
                                                                     股份数量           数量
                                                                                 状态
                                                                                                境内自
罗爱平                        0    76,482,800   14.95   76,482,800 76,482,800     无       0
                                                                                                然人
五矿创新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宁波)
有限公司-五矿元
                      -5,117,180   42,882,820    8.38           0       0         无       0    其他
鼎股权投资基金
(宁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                                                                                境内非
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0    25,140,000    4.91           0       0         无       0    国有法
有限公司                                                                                        人
                                                                                                境内非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
                     -27,615,592   20,414,408    3.99           0       0         无       0    国有法
股份有限公司
                                                                                                人
                                                                                                境内自
吴芳                          0    17,515,600    3.42   17,515,600 17,515,60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袁宇安                        0    15,046,100    2.94   15,046,100 15,046,100     无       0
                                                                                                然人
中科沃土基金-工
商银行-中科沃土
                      -1,095,111   11,204,889    2.19           0       0         无       0    其他
沃泽新三板 16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江门市平方亿利投
资咨询合伙企业                0     9,502,700    1.86    9,502,700   9,502,700    无       0    其他
(有限合伙)
                                                                                             境内非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7,727,000   7,727,000   1.51            0      0        无       0   国有法
公司
                                                                                             人
                                                                                             境内自
梁铭妹                  6,518,931   6,518,931   1.27            0      0        无       0
                                                                                             然人
                                                       罗爱平、吴芳、袁宇安、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
                                                       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公司市场开拓战略,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销售收入持续

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3,518.6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1.83%。但受到公司 2021

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影响,股份支付费用较 2021 年增加约 6,525 万元,加之公司发行可转债导致

财务费用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研发投入加大导致研发费用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8.6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2.83%。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 NCA 三元前驱体、NCM 三元前驱体、硫酸镍、硫酸钴、球形氢氧

化镍等。报告期内,公司 NCA 三元前驱体产品销售量及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214,068.84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为 72.93%,同比增长 61.40%;NCM 三元前驱体实现营业收

入 31,271.19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为 10.65%,同比下降 41.77%,销售量及收入同比下降幅度

较大,主要为上半年原材料金属镍价格异常波动及外部环境影响,部分下游客户上半年采购需求

减少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