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麒麟信安:麒麟信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02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湖南麒麟信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4 亿元(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4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 52,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52,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李新明   叶强胜    刘桂良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