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2-3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先惠技术拟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先
惠 自 动 化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136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91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38.77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314.07 万元,扣除总
发行费用人民币 9,054.29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259.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647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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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 募集资金
序 登记备案 环评
项目名称 子项目 额 投入
号 项目代码 批文
(万元) (万元)
高端智
能制造 东环管
高端智能制 30,000.00 28,940.00 武汉临空经济技术开发区
装备制 字
1 造装备研发 (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造 [2018]5
及制造项目 2017-420112-35-03-112510
研发中 号
5,000.00 5,000.00
心
补充流动资
2 - 6,000.00 6,000.00 - -
金
合计 41,000.00 39,940.00 -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 2021 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7,2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1%。在补
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承诺和说明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
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
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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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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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 安 汤毅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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