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先
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内容
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
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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