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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8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71.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7563.0036 万股的 0.9467%。
   (3) 授予价格(调整后):24.60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
          以每股 24.6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4) 激励人数:84 人。
   (5)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1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6)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0 年度,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
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1 年度,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
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营业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营业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③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业绩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5%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2
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
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鸿祥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对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9)。
    (4)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形成《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

                                       3
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6)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0 年 11 月 13 日   24.60 元/股   72.2 万股     85            0

    (三) 激励计划计划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
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5.80 万股,同意公司按
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第一个归
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
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情形,符合归属条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前述情形,符合归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属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    属任职期限要求。
 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上会会计师

                                       5
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0 年度,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   事务所(特殊普通
利润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合伙)对公司
于 10%。                                                         2020 年年度报告
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1 年度,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   出具的审计报告
利润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上 会 师 报 字
于 40%。                                                         (2021)第 0727
                                                                 号:2020 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502,352,353.20
                                                                 元,较 2019 年营
                                                                 业收入均值增长
                                                                 37.65%,公司层面
                                                                 业绩满足归属条
                                                                 件要求。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2020 年限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性股票激励计划》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     授予的 85 名激励
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对象中:除 1 名激
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励对象因个人原
       业绩考核评级            A           B     C       D       因离职,其中 84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5%   50%     0%      名激励对象考核
                                                                 评级为“A”,本期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
                                                                 例为 100%
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上海先惠自动
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
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归属 35.8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84 名激励
                                       6
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80 万股。本次归属安
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授予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
   (二) 归属数量:35.80 万股
   (三) 归属人数:84 人
   (四) 授予价格:24.60 元/股(公司 2020 年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因此授予价格由 25 元/股调整为 24.60 元/股)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     已获授的限制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万股)     性股票总量的
                                     (万股)
                                                                       比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
  陈益坚    中国    经理、财务               2.00           1.00            50%
                    负责人
2、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9.60          34.80            50%
(83 人)
             合计                           71.60          35.80           50%

     四、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
件外,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84 名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7
属数量 35.8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归属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
 属数量、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及数量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
 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继
 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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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三)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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