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有方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1-03-25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激励计划拟向
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1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9167.9495 万股的 6.9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
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骨干员
工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提升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
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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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指南》《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1 万份,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167.9495 万股的 6.99%。本
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 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2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对符合本激
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范围的员工,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披露激励对象的人数,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授予的激励对象
共计 160 人,占公司全部职工总数(2020 年末)的 26.94%。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慷。王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20.19%股权
(不含战略配售),王慷自 2011 年 6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
理,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起着绝对主导作用,对公司战略方针和经营管
理起决定性关键作用。王慷在无线通信领域拥有近 30 年的资深经验,
其主导研发了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形成了多项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成
果,同时持续指导公司的研发方向,为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提供有
力的支撑。将王慷纳入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
要,同时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具体数量参见下文)亦与其岗位
职责相适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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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划公告日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司股份总数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王慷 中国 86 13.42% 0.94%
核心技术人员
魏琼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7 5.77% 0.40%
董事、副总经理、
张增国 中国 35.5 5.54% 0.39%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杜广 中国 34.5 5.38% 0.38%
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
张楷文 中国 32 4.99% 0.35%
术人员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黄雷 中国 4 0.62% 0.04%
秘书
李银耿 中国 财务总监 5 0.78% 0.05%
二、核心技术人员
肖悦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 4.68% 0.33%
郭建林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2 3.43% 0.24%
彭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5 0.86% 0.06%
尚江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 0.78% 0.05%
汤柯夫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5 0.55% 0.04%
田同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 0.23% 0.02%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39.5 52.97% 3.70%
(147 人)
合计(160 人) 641 100% 6.9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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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2、上述激励对象中王慷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
之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4、所有激励对象在本草案公告前未参加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
激励计划。
(四)激励对象核实情况
1、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
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
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
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
予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时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
划之日起 60 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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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
划。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
在 60 日内。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
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
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
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归属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2.79 元/股,即满
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2.79 元的价格购买公
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为自主定价,并
确定为 22.79 元/股。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23.49 元/股,本次授予价格为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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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23.21 元/股,本次授予价格为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8.19%。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24.71 元/股,本次授予价格为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2.21%。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0.58 元/股,本次授予价格为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4.52%。
七、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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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应当满足上述授予条件,公司
发生上述授予条件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
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授予条件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
失效。此外,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还必须同时满足公司
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
司营业收入(A)为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分年度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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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程度(X)核算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各年度的公司绩效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归属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亿元)
对应考
归属期 目标值 区间值 区间值 触发值
核年度
(Am) (Ag) (Ad)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13.00 12.00 11.00 1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16.00 15.00 14.00 13.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20.00 18.70 17.40 16.10
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对应的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营业收入 A A≥Am X=100%
营业收入 A A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