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有方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3-2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激励公司和激励对象考核标准,
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相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
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四条 工作职责
机构名称 职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本次股权激励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
人力资源部 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
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
董事会 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公司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营业收入(A)为
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分年度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
件之一。公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程度(X)核算激
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各年度的公司绩效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归属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A)(亿元)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Am) 区间值(Ag) 区间值(Ad)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13.00 12.00 11.00 1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16.00 15.00 14.00 13.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20.00 18.70 17.40 16.10
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对应的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营业收入 A A≥Am X=100%
营业收入 A A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