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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日
        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

的建设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

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ZI10010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二、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2021年4

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
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1-028)。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

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

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

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

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