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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四季度原材料
   短缺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下滑,当年未能实现
   盈利。当前,随着疫情形势的转变,公司订单接单量持续上升,
   预期在2021年度营业收入将实现增长,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
   此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挖掘智慧城市、车
   联网和商业零售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6.4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289.2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883.00万元,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94.15万元。
    因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和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为负,且当前随着疫情形势的转变,公司订单接单量持续
上升,预期在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将实现增长,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
较大,因此 2020 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二、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和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且当前
随着疫情形势的转变,公司订单接单量持续上升,预期在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将实现增长,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 2020 年度公
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计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
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
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
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及公司现金流状态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