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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我们作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在 2020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相
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认真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0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信息

    (一)独董简历

    徐小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生于 1973 年 6 月,纽
约理工学院 MBA。1992 年 8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职于安徽省潜山县财政局;1997 年 5 月
至 2000 年 8 月,任职于深圳一飞会计师事务所;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职于深圳
华鹏会计师事务所;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职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05 年
1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职于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职于深圳国浩会计师事
务所;2015 年 10 月至今,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2017 年 7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曾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7 年 9 月,华南理工大学控制理论
与控制工程博士;2003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教师;2011 年 12 月至今,
任广东省物联网协会专职秘书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会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6 年 11 月。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深圳市勤基线路板有限公司维修工程师;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富士
康科技集团设备开发工程师;2006 年 11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富士康科技集团设备开发主
管;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职于深圳市汽车电子行业协会筹备组;2010 年 11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深圳市汽车电子行业协会信息策划部部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深
圳市汽车电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的附属企
业任职,也未在公司的关联方(除因本人任职或兼职而构成关联方外)任职。没有为公司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及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参加股   参加战   参加审   参加提   参加薪
  独立董             亲自   委托
            董事会                 缺席   东大会   略委员   计委员   名委员   酬委员
  事姓名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徐小伍     10      10      0     0        4        0        5        0        1

   曾明       10      10      0     0        4        1        0        1        0

   陈会军     10      10      0     0        3        0        5        1        1

    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回复。我们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
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行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其他会议、交流活动等机会对公司经营
状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
                                            2
大事项,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献
计献策,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能及时汇报,征求并
听取我们意见和建议,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0 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重点事项予以审核,
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
强董事会的规范化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外部董事所任职或兼职的公司存在
的销售货物为内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为各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仅存在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情况,公司担保在审议的额度范围内进行。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
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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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对上述募集资金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均遵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要求,做
到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有效利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

    (六)董监高的提名和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钟志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钟志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黄雷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核查,钟志伟和黄雷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及有关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同时公
司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公司薪酬委员会结合 2019 年度的经营目标和经营业绩,对 2019 年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考核,并制定 2020 年薪酬方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

    (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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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了《2019
年度业绩快报》,2019 年度实际业绩未超出业绩快报披露的范围。

       (八)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
机构。聘请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81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议案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就现金红利比例低于 30%做出相关说明:公司所处在的物联网行业当前处
于迅速发展阶段,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各类应用场景不断涌现,公司近年来持续开
拓细分应用领域,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但同时经营性现金净流量面临阶段性压力,对资金
需求量较大。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海内外的市场拓展,并深挖智慧能源、车
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加大研发投入,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

       (十)公司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股东等相关方做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上述相关承诺人能履行承诺,并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十一)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
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其他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公司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了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平等获得公司信
息。

       (十二)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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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积极参加
深圳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积极
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证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
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持续
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以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报告完毕,谢谢!

    述职人独立董事:徐小伍、曾明、陈会军


                                                     2021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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