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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有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2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并按照深圳
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小伍先生、陈会军先生和董事魏
琼女士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
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徐小伍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
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和《关于续
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公司聘任的上市
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外部审计单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立信对公司进
行审计期间,其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
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相关审
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团队,进一步保障公
司内部控制措施和内部审计工作的落实和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了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范性,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
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和丰富公司的治理制度和治理结构,并积极参加
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安排的各项培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
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指导公司不断完
善内控管理工作,评估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有效开
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
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在听取了双方诉求及意见后,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审计
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
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很好
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
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