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 责有方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已与有方科技签订《保荐协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 3 回访等方式,了解有方科技业务情况,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有方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在持续督导期间有方科技未发生按有 4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布声明的违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法违规行为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在持续督导期间有方科技未发生违法 5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有方科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有方科技在股东大会运作、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董事会会议记录等方面存在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一定不足,目前公司正针对相关问题进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7 行整改。保荐机构将督促有方科技积极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整改相关问题,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的要求督促公司持续完善治理制度,实 现规范运作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有方科技在内控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存在一定不足,目前公司正针对相关问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题进行整改。保荐机构将督促有方科技 8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积极整改相关问题,同时根据相关法律 外投资、控股子公司管理等重大经营决 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并严格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执行相关内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保荐机构督导有方科技严格执行信息 9 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 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保荐机构对有方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有方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事项 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有方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12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 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经保荐机构检索及核查,不存在应及时 13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开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拓力度和研发投入,公司营业收入实现 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较大幅度增长,二季度单季度实现盈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利,上半年累计亏损减小。随着海外疫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情的好转,海外需求和订单持续恢复, 14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但车载芯片紧缺对上半年海外车联网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后装订单的交付造成影响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保荐机构建议有方科技应根据所处行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 业发展、海外疫情及车载芯片紧缺等情 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况对未来经营进行详细分析,做好相应 苏或保荐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的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保荐机构已于 2021 年 2 月完成 2020 年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预计于 2021 年年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底或 2022 年年初开展 2021 年年度现场 15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检查工作,保荐机构将严格按照《保荐 工作质量 办法》及相关规则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 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 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 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 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2021 年 1-6 月,保荐机构未发现有方科 16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技存在前述情形 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1、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 41,238.63 万元,同比上升 47.86%,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4.45 万元,同比上升 34.55%。2021 年上半年,公 司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和研发投入,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二季度 单季度实现盈利,上半年累计亏损减小。随着海外疫情的好转,海外需求和订单 持续恢复,但车载芯片紧缺对上半年海外车联网后装订单的交付造成影响,导致 公司半年度净利润为负。 2、公司在股东大会运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董事会会议记录等方面存 在一定缺陷,治理机制执行不够到位;同时,公司在内控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 在一定不足,不符合规范化运作的相关要求。 (二)整改的情况 1、保荐机构建议有方科技应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海外疫情及车载芯片紧缺 等情况对未来经营进行详细分析,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提请有方科 技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管理,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效益。 对于 2021 年上半年亏损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 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有方科技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持续完善并 严格执行相关治理机制、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制度,督促公司实现规范化运作。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1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二季度单季 度实现盈利,上半年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但亏损幅度减小;在手订单量持续恢复,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手订单超过 3 亿元,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部分芯片短缺对在手订单的交付造成一定影响。如下半 年新冠疫情变异毒株持续加剧,全球经济形势因此变动及行业芯片供应情况恶 化,则可能对公司下半年和全年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芯片短缺的风险 芯片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公司需要向上游芯片厂商采购基带、射频、 存储、MCU 等芯片。芯片厂商的供给受上游晶圆等材料供应和下游制造封装产 能的影响。自 2020 年下半年开始,受半导体原材料和产能限制及通信物联行业 需求增加的影响,物联网行业和汽车行业面临芯片短缺的局面。芯片短缺已对公 司 2021 年上半年的订单交付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导致芯片价格波动较大,面临 的不确定性增加。若芯片短缺情况进一步延续,将会对公司全年和未来的经营业 绩带来负面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芯片依赖进口的风险 芯片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公司芯片类原材料最终来源主要为境外厂 商,比如高通、NXP 等。在物联网行业中,上述芯片生产厂商掌握核心生产技 术,而国内芯片供应商的大规模进口替代需要规模化量产和应用进行验证;且在 短时间内市场中可替代的芯片供应商较少;加之近年来部分发达国家经济增速放 缓,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略有抬头之势,若未来因国际贸易摩擦导致芯片供应不足, 或海外原材料供应商销售策略和销售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原材 料供应及产品成本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会面临盈利水平下滑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确定基带芯片及其他芯片、电子元器件的选型,目前, 随着国内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进程的深入,翱捷、展锐等公司研发实力的提升, 公司采购的芯片从性能上不存在绝对不可替代的情况,并且在具体的工业应用上 已经出现了成熟设计、小批量应用的产品。但公司仍无法排除在异常极端情况下, 美国对中国实行芯片全面禁运,公司无法获得高通等关键芯片,将会造成公司在 替代产品开发、认证周期内,存在无法继续为现有主要客户尤其是北美市场客户 提供产品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价值为 44,506.5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 为 40.42%。公司智能电网领域主要直接客户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最终客户 主要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等国有电力企业,由于行业惯例和终端客户特殊性使 得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较低但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应收账款是公司资产的重要 组成部分,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量,对公司运营效率带来不利影响。若出现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过长、不能按期收 回或主要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与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无线通信模块的研发设计及更新升级需要对基带、射频、无线通信协议、信 息加密、算法工程等多项技术有深入的理解,市场上具有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相对稀缺,核心技术团队发生较大变动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存在较大影 响。另外,发行人的产品均由外协加工厂代工生产,可能会出现核心技术泄密的 风险。若未来发生较大规模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外泄,将对公司产品 的研发进程、市场地位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六)研发失败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为研发驱动型企业,将资源集中于研发。公司的研发团队基于对复杂的 无线蜂窝通信技术的掌握,根据物联网的场景需求进行应用创新和产品开发。如 果由于研发失败未能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者研发的同类型产品由于耗时 远长于竞争对手或成本偏高,未能抢占市场,无法实现产业化,将对公司的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七)5G 技术运用带来的产品技术迭代的风险 5G 是目前蜂窝通信最前沿的演进技术,未来 5G 的大规模应用将会产生大 量的物联网应用新需求。如果公司在未来 5G 技术大规模运用中未能针对新的应 用场景持续成功地进行技术及产品研发并及时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将对公司业 务的长期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正在实 施过程中,同时已发布了基于国产芯片的 5G 模块、5G+C-V2X 模块等 5G 产品, 但如果公司未能进一步研发 5G 产品和技术并快速将其推向市场以及时满足客户 需求,将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在手订单及对销售预测情况进行相 应备货。但基于芯片短缺等原因,公司在 2021 年上半年增加了相关原材料的备 货。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各类电子产品,虽然 2021 年上半年芯片价格上涨趋势明 显,但受到技术进步、市场竞争、电子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电子产 品的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金额可能会增加,若 公司的存货管理出现问题,存货周转期变长,公司的存货将存在跌价的风险。 (九)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21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89.32 万元。公司 的主要客户包括国家电网、中国铁塔等大型国企的上游供应商,上述企业在采购 定价、付款时间等方面占有主动地位,平均付款周期较长,从而使得公司应收账 款回款时间偏长;同时,公司的主要原材料芯片生产厂商给予下游客户的账期较 短。因此公司上下游的付款及收款结算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 大,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及存货周转速度,持续强化现金流管 理或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筹集资金不及时,则公司的资金周转将面临一定的压 力,从而对公司经营和业务扩张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十)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通信制式的不断迭代,同一制式下的模块产品毛利率会随着技术不断成 熟而有所下降:当 4G 技术在物联网行业大规模商用初期,公司率先推出 4G 全 网通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因此在 2016 年度获得较高的产品毛利率,但随着 4G 技术在物联网行业的应用日渐成熟,公司无线通信模块毛利率趋于稳定并有所下 降。未来随着现有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在不考虑新的下游应用领域或新技术 对无线通信模块产生新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现有无线通信模块产品的毛利率存在 进一步持续下降的风险。 公司目前无线通信终端产品中销售占比较高的车联网 4G 智能 OBD 主要面 向欧美高端市场,竞争相对缓和。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新竞争对手的进入, 公司无线通信终端相对较高的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十一)如高通返利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返利政策系高通等芯片厂商长期以来的市场开拓策略之一,公司与其他物联 网模块厂家一样,根据芯片厂商的采购价格、返利情况、及客户和应用领域等因 素综合制定相关产品的价格策略。如因贸易摩擦加剧或其他因素,使得高通针对 公司大幅调整或取消返利政策,将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 (十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物联网细分行业众多,通过无线通信模块传输信息数据维度广泛,客观上吸 引潜在市场竞争者进入该行业的角度和方式也多种多样。随着行业市场竞争的逐 步加剧,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等关键资源支撑的企业将可能会被市场淘汰。如 果公司不能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则有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减少, 进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十三)产品应用领域和客户集中度较高及新应用领域开拓的风险 2021 年 1-6 月,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慧能源及车联网领域,存在应用领域 和相关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虽然公司与 Harman 等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若宏观经济变化、未来因产业政策调整、行业景气度下滑导致市场增速放缓, 或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不能持续满足客户要求,造成订单减少,且公司未能成功 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和客户资源,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021 年 1-6 月,公司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应用领域,但物联网细分应用领域众 多,为满足部分新市场需要,并保持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公司需投入大量研发 资源。若公司无法准确获取市场需求,或研发项目未能顺利推进,产品可能无法 获得新应用领域认可,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上游芯片技术发展带来的产品技术迭代的风险 在物联网领域,大部分带无线通信功能的终端设备均主要采用应用处理器与 Modem 模块(基带处理器及相关硬件和软件包,负责设备的无线通信功能)相 结合的“Modem 模式”,公司的无线通信模块产品也主要通过该种模式应用于下 游终端设备。随着半导体芯片的研发和制造工艺水平飞速的发展,集成电路性能 得以大幅提升,单个微处理器芯片能够实现的功能越来越多。目前半导体芯片厂 商在通用的基带芯片之外已推出包含无线通信功能及外带智能处理器的集成芯 片(简称 SOC 芯片),采用“SOC 模式”的智能终端设备将不需要另行搭载 Modem 模块。SOC 芯片目前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和部分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未 来若大量应用于物联网终端设备,将对公司和物联网无线通信行业现有主流技术 模式有所影响。 (十五)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主要为向 Harman 销售的 4G 智能 OBD 终端。2021 年 1-6 月,中美贸易摩擦暂未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未来若中美贸易摩 擦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对公司的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十六)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宏观经济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在全球扩散,对全球宏观经济造成严重影响,虽然我国内 部疫情控制得当,但防控输入性病例依然有很大的压力。2021 年上半年,海外 国家陆续推动民众新冠肺炎疫苗注射并出台“封城”等相关防疫政策,使得疫情 局势有所好转。但考虑到病毒不断变异、海外民众防疫意识相对薄弱等因素,新 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仍然存在加剧风险。新冠疫情影响包括公司在内的电子 行业上游供应链体系,同时也影响着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市场。除新冠肺炎外,全 球及国内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新冠疫情出现 加剧情况,宏观经济将可能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并对全球经济和各个行业都造成 严重伤害,进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 1-6 月,有方科技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 1-6 月,有方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12,386,318.89 278,902,084.26 4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44,488.31 -26,499,525.97 34.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3,331,559.78 -29,733,671.17 21.53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893,225.69 -113,720,824.05 22.71 本报告期末比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5,509,933.67 842,854,421.98 -2.06 总资产 1,433,470,747.58 1,297,753,616.75 10.46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30 3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30 3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5 -0.34 26.47 益(元/股) 增加1.06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 -3.14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增加0.73个百分 -2.80 -3.53 资产收益率(%) 点 减少3.74个百分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0.70 14.44 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为 41,238.63 万元,同比增加 47.86%,主要系随着疫情局势好 转,下游需求旺盛,订单持续恢复,且芯片供应情况较去年有所好转,其中,智 慧能源(电力、水务、燃气)、金融支付等应用领域营业收入增长贡献较大。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4.45 万元,同比增长 34.55%。主要 系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增长,同时期间费用增长有所控制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2.06%,主要系受疫情和芯 片紧缺等因素影响一季度亏损较大,导致上半年累计亏损所致。 4、总资产均较上年末增加 10.46%,主要系本期期末应收账款和存货较上年 期末增加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 上年同期上升,主要是 2021 年 1-6 月净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情况如下: (一)核心团队稳定,对无线通信有深厚理解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一直致力于为产业物联网提供稳定可靠的接入通信产 品和服务,多年共同创业经历使团队拥有较强的凝聚力,核心管理团队稳定。公 司核心技术团队平均拥有 10 年以上的通信行业从业经验,对无线通信有着深刻 理解。团队成员曾为公司的产品和核心技术的研发作出过重要贡献或对未来重点 布局的应用领域有着重要影响,并先后在公司核心研发岗位或产品线上担任过重 要职务。公司还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和流程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人 才结构,引进了关键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目前已形成了一支专业配置完备、踏 实肯干、创新意识较强的优秀团队。 (二)公司具备无线通信的技术能力 无线通信模块的研发和使用需要核心基础技术的支撑,既要精通蜂窝通信技 术,还需要拥有较强的底层协议、基带和射频技术、与硬件紧密结合的嵌入式软 件技术和云平台开发应用能力。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掌握并精通 5 项核 心基础技术的基础上,持续开发了 10 多项核心应用技术,并凭借相关核心技术 形成了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其中,2021 年 1-6 月,公司研发并新增了软件定义 的物联设备标准化接入技术、智能化物联管控技术等核心应用技术,公司的核心 技术及其先进性持续加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经过在物联网各个行业的长时间耕耘,公司能真正理解不同行业的 需求 物联网涉及到的行业非常广泛,每个行业对通信的需求都有差别,所以对解 决方案和软件的要求都存在差异化。在合适的时间,采用合适的技术,根据不同 的行业、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不同的产品,提供不同的硬件、软件解决方案满足客 户的需求,这需要时间积累和技术沉淀。在深刻理解客户行业特点和需求的基础 上,公司能够为行业大客户定制化开发产品,并形成技术相对先进性,尤其是在 智能电网、海外高端车联网、地产物业领域,公司处于领先水平。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有方科技是以研发和技术为核心驱动的企业。2021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 4,413.74 万元,同比上升 9.57%;研发费用占同期收入比例为 10.70%. (二)研发进展 2021 年上半年,有方科技以实施“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 “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V2X 无线通信模块”三大研发及产业化募 投项目为主,研发及推出 5G+C-V2X 车规级无线通信模块、Cat-M 系列无线通 信模块等产品。 2021 年 1-6 月,有方科技根据研发过程中的设计和技术,提出了 22 项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的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 12 项(其中发明专利 4 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专利数达 53 项,软件著作权数 80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21,270.29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372.49 万元,2021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 2,897.80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14,938.64 万 元,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9,500.00 万元。明 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66,422,000.00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53,759,146.0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12,702,901.98 其中:研发总部项目 32,555,249.19 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8,490,180.20 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0,221,822.24 项目 金额 V2X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678,050.23 补充流动资金 100,757,600.12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426,490.5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49,386,442.5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386,442.56 理财产品余额 95,000,000.00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拟置换资金 2,843.21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从募集资金监管户中置换转出 2,843.21 万元;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 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 530003901003540 15,225,200.28 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 530003901003541 22,233,727.49 杭州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4403040160000293213 2,291,494.47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1791138805 269,078.99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755919797010917 107,861.75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755948927910826 761,266.68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129909870610726 131,478.98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129909870610618 117,555.89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129909870610558 483,951.56 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745873208623 9,281,978.50 民生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631763829 8.13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337010100101734682 33.15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财富支行 78200188000196343 50.15 中国银行建设深圳泰然支行 44250100003900002615 2,907,082.4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前海分行 79350078801600001505 575,674.11 合计 54,386,442.56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 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持股情况(不包括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专项计划的间接持股)如 下: 单位:万股 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情况 合计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基思瑞投 控股股东 2,164.10 23.61% - - 2,164.10 23.61% 资 董事长、总经理、 王慷 466.65 5.09% 1,384.11 15.10% 1,850.76 20.19% 实际控制人 张增国 董事、副总经理 - - 236.71 2.58% 236.71 2.58% 魏琼 董事、副总经理 - - 226.09 2.47% 226.10 2.47% 杜广 董事、副总经理 - - 246.88 2.69% 246.88 2.69% 熊杰 监事会主席 - - 117.12 1.28% 117.12 1.28% 黄丽敏 监事 - - 23.82 0.26% 23.82 0.26% 贺降强 监事 - - 187.59 2.05% 187.59 2.05% 张楷文 副总经理 50.82 0.55% 84.69 0.92% 135.51 1.48% 副总经理、董事会 黄雷 - - 5.63 0.06% 5.63 0.06% 秘书 李银耿 财务总监 - - 15.00 0.16% 15.00 0.16% 此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计划(华 创证券钱景 1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1 年 1 月 1 日,该专 项计划持股为 229.2 万股,2021 年上半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 11.40 万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专项计划持股为 217.80 万股(含转融通出借的 3.22 万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该专项计划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比例 1 王慷 董事长、总经理/高管 66.49% 2 魏琼 董事、副总经理/高管 5.08% 3 杜广 董事、副总经理/高管 4.62% 4 张增国 董事、副总经理/高管 4.62% 5 熊杰 监事会主席/核心人员 2.32% 序号 姓名 职务 比例 6 贺降强 监事/核心人员 3.24% 7 张楷文 副总经理/高管 3.23% 8 肖悦赏 首席技术官(副总裁级)/核心人员 2.45% 9 付国武 海外销售总经理(副总裁级)/核心人员 2.40% 10 谭延凌 企业文化总监(副总裁级)/核心人员 3.24% 11 郭建林 研发中心总经理(副总裁级)/核心人员 2.31% 合计 100.0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深圳证监局于 2021 年 6 月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出 具了《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1]89 号),决定认为有方科技在公司治理、内控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 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存在问题 1、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 公司存在部分董事未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且未出具书面请假说明、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统计错误等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 22 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善 公司董事长王慷未对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及 2021 年股权激励事项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 号)第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 3、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未记录董事发言要点,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 监会公告[2019]10 号)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二)内控管理和会计核算存在问题 1、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失 公司对销售业务、销售回款、销售服务费管控不到位,不符合《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第三十六的规定。 2、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在联营公司西安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迅腾”)2019 年至 2020 年连续亏损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未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进行 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 号)第十八条的规定。 3、过度依赖审计机构 公司存在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和计提过度依赖审计机构,信息系统不能满足 企业会计核算实际需求等问题。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有方科技正针对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进 行整改。保荐机构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等相关规定督促有方科技积极进行整改工作,督促有方科技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 求完成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有方科技完善并严 格执行相关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公司规范化运作。 十二、保荐机构认为应对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对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