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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日
        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万元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

建设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

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ZI10010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二、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

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

科技:关于提前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4)。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

司2022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有方科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2-036)。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

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

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

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

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

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

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

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

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