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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
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
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
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熙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颖祺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信永中和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
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
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80 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2021 年度审
计费用为 70 万元,公司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 10 万元,增长 14%。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
要求和范围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
作中,能够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因此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听取了
管理层的有关汇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上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
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
作中,能够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
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